善意文明执行,重庆法院这么干!
5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工作情况,同时发布全市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据市高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彦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出一系列创新务实举措。
一是在平等保护上下功夫
全市法院秉持加大执行力度与保护各方权益相统一的理念,在依法前提下,既审慎又灵活办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健全法院立审执有效衔接机制,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及时、高效兑现债权人权益。2021年全市裁判自动履行率为54.29%,实现连续三年提升。常态化推进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207件,已执结171件,执行到位1.29亿元。
二是在文明规范执行上下功夫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确保执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严禁脱离系统监管。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法定期限内正常发放案款151.74亿元,涉及案件16.14万件,法定期限内(30天)按期发放案款金额比例达99.8%。严格案款延期支付审批,严禁无故超期支付案款发生。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罚款等强制措施,对基本上有偿债能力的企业视情况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软查封”、执行和解等方式方法,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是在特殊主体保护上下功夫
充分利用春节前夕被执行人集中返乡、节前节中采取措施效果更佳等契机,组织全市法院扎实开展2022年“迅雷”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这是重庆法院连续九年组织开展“迅雷”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合力攻坚,共执结4575件,执行到位金额3.24亿元。
四是在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上下功夫
市高法院执行局创新运用“滚动解封”方式,即在保证债权实现的前提下,以小额的解封财产撬动大额的债权实现,以保促调、以调促执、滚动解封、分期兑现,有效防止财产查控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帮助中小微企业舒困解难,该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工作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市高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动,就司法拍卖车辆违章处理的合法性、线上办理车辆查控工作流程、对接专网系统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沟通,拓展财产查控扣覆盖范围。目前,全市所有法院均申请开通“车驾管”专线,涉案车辆可快速实现线上查控。共在线办理各类业务7253笔。
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动,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省域范围的不动产线上查控机制,构建“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的新格局,不断提升财产查控和处置效率,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托不动产线上查控机制,执行干警可以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实时查询到当事人的不动产相关信息,通过系统快速实现对不动产的查封、解封、续封以及裁定过户,大幅节约执行时间,提升执行效率。以不动产查封为例,从发起查封申请到收到查封回执,全程耗时不到10分钟。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通过该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3329487条(含不动产基本信息、查封信息、抵押信息等),共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发送完成不动产远程查封案件申请3943件,查控有财产案件2974件。
王彦表示,市高法院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主要有:
一是合理选择执行财产
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冻结、扣押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切实保护企业法人、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禁明显超标的查控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的资金流转和账户使用。需要查封的不动产整体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并解除对超标的部分的查封。
三是查控财产物尽其用
灵活采取查控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查封在建工程后,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查封在建商品房或现房后,在确保能够控制相应价款的前提下,监督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合理价格自行销售房屋。
四是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制度
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加大破产保护理念宣传,通过强化释明等方式引导执行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同意依法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
五是推广“滚动解封”经验
市高法院要求各法院高度重视企业生存发展的正常需求,积极适用“滚动解封”方式,以保促调、以调促执、滚动解封、分期兑现,以小额的解封财产撬动大额的债权实现,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避免因强制执行引发企业破产倒闭、债务无法偿还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六是灵活适用惩戒措施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
市高法院执行局执行管理处副处长周禅发布全市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典型案例。
中央驻渝及市内主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编辑|朱苗 成鑫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https://mp.weixin.qq.com/s/WdoFP_R8YXpSPWsBq5_uSQ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28735521114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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