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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如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4月25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率队,先后前往开州区、市群众艺术馆、大足区,围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并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和部分区县(自治县)的情况汇报。

  

  《办法》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于6月听取《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此次调研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了解《办法》的落实情况。如:

  ●市、区县(自治县)、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

  ●市、区县(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履职情况;

  ●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与运行使用情况,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提供数字资源、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等;

  ●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共文化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文化产品,丰富了老百姓的精神生活,也能达到育人、润心、提智、培趣的作用。”沈金强表示,《办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政府以服务发展、服务人民为主线,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队伍不稳定、内容不丰富、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度不高,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沈金强要求,直视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履行好《办法》明确的职责,要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创新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思路和办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质量,思考文化事业如何与文化产业更好结合,通过文化事业推动、引领文化产业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下一步,调研组要梳理调研发现的问题和短板,更好地促进政府履行好职责,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有新的发展。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成鑫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28275132447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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