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 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法治强省答记者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力量不断彰显,法治福建建设呈现新气象、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的重要部署,提出打造法治强省的新目标新要求,努力让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福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4月1日,十一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等文件,并于近日印发实施。这些文件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意义重大,为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就4份文件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部署推进。早在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擘画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重要时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我们组织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将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问:制定《实施方案》遵循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五点思路: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贯穿“十四五”时期福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纲领、总要求。
二是坚持以国家《纲要》为基本依据。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纲要》的要求体现到《实施方案》中,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直面当前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注意把握今后发展趋势,加强制度设计,提出更具针对性、可行性的举措,确保如期实现发展目标。
四是坚持与我省“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围绕落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我省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处理好《实施方案》与《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划、实施意见的关系,确保有序衔接、有机融合。
五是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历年来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适应新发展阶段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新需求和法治政府建设自身要求,提出新举措新办法。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方案》共十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新发展阶段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核查方法。第二至第九部分主要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健全“八大体系”,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第十部分主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等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对82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进度安排。
问:我省《实施方案》主要有哪些特色亮点?
答:《实施方案》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目标设定上,体现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相结合。《实施方案》既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宏观总体目标,又从我省实际出发,确定了若干个阶段目标。如,结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提出到2022年,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的阶段性子目标等。
二是在框架结构上,体现整体部署与逐项推进相结合。《实施方案》整体上参照国家《纲要》框架体例进行布局,分成十个部分整体部署,确保落实上位文件已明确的任务不走样、效果不打折,同时紧扣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又细化明确了核查方法,分解列出82项措施任务,并逐项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做到部署、落实和监督同步推进,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在任务措施上,体现深入贯彻与创新落实相结合。《实施方案》以深入贯彻国家《纲要》部署任务为主线,对国家《纲要》和省委已经明确部署的任务,结合实际予以细化完善,确保落到实处。同时在多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创新性思路举措,如,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亲自倡导和践行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提出进一步健全“马上就办”机制、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等措施;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等措施;在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方面,提出及时研究完善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结合数字福建建设,提出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全省政务自助终端通办平台等措施。
问:下一步如何让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措施落地见效呢?
答:政府机关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就是为了把政府的行为都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需求新期盼。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推进落实各项任务: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推动各地各部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重点突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我省《实施方案》任务举措,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有效实现部门协同推进,并推动解决各地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问题,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是强化督办督察。制定了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层层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之后,省委依法治省办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我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建的目标要求,提出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着力推进《纲要》任务落地落实,让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福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促进人人参与法治建设、人人信仰法治权威、人人共享法治成果。
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亮点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我省法治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具体目标。第二至第六部分主要围绕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社会主体权利保护、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等方面,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第七部分主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等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对29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有五个方面的特色与亮点:一是突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二是突出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加强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诚信建设。三是突出社会主体权利保护,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打造新时代福建“148”法律服务品牌。四是突出完善“五级书记一起抓”制度,构建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层次多领域治理体系。五是突出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推进公众参与网络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问:法治社会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实施方案》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了哪些考虑?
答:法治建设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拓展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建立群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健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重大公共决策公众参与情况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对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是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裁量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
三是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完善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辩论权和申诉权等制度;加强刑事司法救济,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智慧司法数据平台,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
四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建设,2022年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实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缩小城乡法律服务水平差距。
五是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防止权利滥用;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问: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和打造法治强省。因此,我省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十分必要,既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福建、平安福建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夯实法治基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到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全省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福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法治文化成为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和基础工程,成为法治强省的重要标志。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目标;第二部分明确了8大主要任务、44项具体举措,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涉外和两岸法治文化传播与交流等。《实施方案》对44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第三部分明确了组织保障措施。
特色亮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注重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的学习研究,推出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福建建设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二是注重推动法治文化与朱子文化、海丝文化、船政文化、客家文化、闽南文化、红色文化等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发展。三是注重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微景观”,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四是注重在“一带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中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滋养和熏陶作用。
四、《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
问:制定出台《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打造法治强省”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强省宣传工作水平,省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于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旨在深入阐释省委、省政府打造法治强省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通过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阵地,全面反映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出的工作举措和积极成效,切实发挥法治宣传在法治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问:《方案》对加强法治强省宣传工作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方案》在制定过程中,主要有四个方面考虑:一是突出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打造法治强省的工作部署融入宣传工作方案内容和起草全过程,紧密结合“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始终确保法治强省宣传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群众、贴近基层,注重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省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强省建设。三是突出福建特色亮点。聚焦海丝中央法务区、数字政法建设等体现福建法治强省建设时代性、特色性的内容,充分展示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开放、以法治精神引领更高水平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四是突出可操作性。坚持宣传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在重点项目设置上吸收借鉴了相关职能单位的重点工作,做到宣传工作覆盖面和重点相结合、持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
《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内容、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其中重点项目围绕增强法治强省思想凝聚力、提升法治强省品牌影响力、拓展法治强省社会辐射力、激发法治强省文化向心力四个方面细化分解23项内容,列明了2022年度法治强省宣传月度工作重点,法治强省宣传标语口号。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7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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