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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4-16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8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沈强出席,副主任魏晓明主持。副省长周喜安出席并代表省政府作表态讲话。常委会秘书长白金明参加。

  陶明伦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成效之大前所未有。面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步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展现人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担当作为。

  陶明伦强调,这次检查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5年对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也是与全国人大联动开展的执法检查。要聚焦重点依法履职,检查关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方面依法完善和落实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加强财税、科技、投资、金融等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检查关于污染防治的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支持有关方面依法、科学、精准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检查关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监管、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治理修复等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检查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监督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发力,不断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条规定,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提出整改落实意见,交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坚持跟踪监督,实现执法检查各步骤环环相扣、层层递进,通过持续跟踪问效让监督真正形成“闭环”,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结合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以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的“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等,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多渠道地把污染防治中的薄弱环节、重点难点反映上来,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陶明伦要求,各检查组要加强学习充电,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内容,增强开展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要注重统筹协作,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工作,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加强改进,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切实做好宣传,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报道各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工作情况和成效,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要落实疫防要求,执法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工作,要严格遵守当地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统筹好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无虞,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范围,把对地方的负担和影响减到最小,做到以最小成本取得执法检查的最大成果。

  周喜安在讲话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面检验,是对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成效的精准会诊,也是政府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法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上来。

  周喜安强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执法检查,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切实做好综合保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准确提供资料,实事求是汇报工作,为执法检查创造良好条件。举一反三、以查促改,对检查反馈问题,各部门要照单全收,制定清单,逐一拿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双碳”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完善机制、健全法治,增强贯彻执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责任,认真履行“一法一条例”中规定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推进各项法律制度落地见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法治层面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城建环资委、农业农村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参会并提供了书面材料,

  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合肥、蚌埠、淮北、亳州、宣城、池州6市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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