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22-04-1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25年,闽西革命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35年闽西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方案》从巩固绿色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互联互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红色传承六个方面作出部署。

  巩固绿色优势方面,《方案》提出要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广龙岩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推广龙岩武平、三明林改经验,推动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要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要完善城镇功能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

  推动互联互通方面,要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支持三明探索与上海市、支持龙岩探索与广州市开展对口合作,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在扩大双向开放上发挥示范作用。

  增进民生福祉方面,要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完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上发挥示范作用。

  推动红色传承方面,要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闽西段)建设,加强龙岩古田会议旧址群等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传承利用;加强文化传承发展,深入挖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创作相关题材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

  《方案》明确,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补助力度。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3-17545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