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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用好人大“监督权” 督促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是深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办、国办、全国人大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相继出台意见,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破解问题为导向,以审计整改为抓手,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跟进审计整改工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的领导下,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在找准监督重点、优化监督路径、强化监督问效上持续发力,真正用好人大“监督权”,督促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审计整改使命任务

  审计发现的问题表面上看是业务问题,实质是政治问题、态度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审计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部署安排落地见效。

  一是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监督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深化人大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职能的改革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办事用权。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重要讲话要求,以政治担当践行人大监督使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紧跟贵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以“四个更加”(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更加主动服务全省发展、更加深入做好代表工作、更加有力强化自身建设)为总目标,以“四个围绕”(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更加自觉把人大一切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在新征程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围绕全面建设“四个机关”,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总要求,以“一点十面”(“一点”就是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着力点,“十面”是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齐发力,分别长期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创建工作品牌;每年开展一项专题调研,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总抓手,以看好“钱袋子”(指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一点十面”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长期开展的一项主题活动、创建的一个工作品牌)为切入点,创新监督方式抓好审计整改,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实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全力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二是准确把握审计整改监督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法律定位和工作原则。紧扣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审计查出普遍存在或“屡审屡改、屡改屡犯”的问题,着眼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等问题,依法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既讲程序又重创新、既讲形式更重效果,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有效提高了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中办、国办和全国人大有关意见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深入贯彻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会同审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被审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沟通对接,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推动省政府审计部门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安排部署、方案制定、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审核把关、结果报送”的“六步工作法”,从源头上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性漏洞,不断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能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监督问责,创新建立工作机制,凝聚审计整改合力,打造审计整改“助推器”,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一是监督机制聚焦“五个首次”。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部署安排,以“五个首次”为抓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即首次由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跟踪调研督办,分管联系领导亲自挂帅担任督办组组长;首次根据调研情况召开督办会,力求提高各方认识、压实责任;首次建立向省人大常委会“1+N”报告模式,“1”即省人民政府审计整改报告,“N”即问题整改清单、重点督办部门单位单项整改报告、专项资金整改结果报告等,促进审计整改结果更加公开透明;首次规范单项整改报告内容、编写报告模板及整改清单样式,要求各单位从审计要求、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四个方面报告整改情况,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对账销号;首次要求省审计厅对单项报告整改结果盖章确认,强化责任落实。我省有关经验做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题简报刊发交流推广。

  二是监督过程聚焦“链条闭环”。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贯通衔接,切实形成监督闭环。坚持“事前”监督高位推动,科学谋划部署,摸清问题底数,找准薄弱环节,会同省审计厅共商制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坚持“事中”监督横向到边,突出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进,发挥审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能,延伸到市县级人大,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事后”监督纵向到底,全程跟进监督,持续跟踪落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聚焦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打造监督闭环。

  三是监督重点聚焦“社会关切”。紧紧围绕贵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民生痛点、政策堵点、改革难点,围绕重大政策落实、民生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选取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国有企业6类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力求使人大监督重点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职能作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监督深度聚焦“行业痛点”。坚持把点面结合、重点突破贯穿审计整改全过程、各领域。在对29个部门和地方开展书面跟踪监督的基础上,邀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预算审查联系代表、财政经济咨询专家,会同省审计厅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督办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核查等方式,对10余个被审计单位和市县整改情况开展重点调研督办。督办组直面问题,谈病症、找根源、讲法理、教方法、提建议,推动审计部门强化跟踪调度、整改信息共享,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督指导,以点扩面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对照排查,做到点对点、面对面、实打实交办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内容,确保问题交办清楚、整改责任清楚、整改要求清楚、整改举措清楚、整改结果到位,合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和水平。经过3轮调研督办,重点督办的被审计单位整改率由首次督办时的61.17%提升到78.64%,提高17.47个百分点。

  

  坚持聚焦成果运用,推进审计整改纵深发展

  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历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也是薄弱环节。审计整改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将立审立改、边审边改贯穿全过程指导、全过程紧盯、全过程督办,构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审计整改向纵深发展。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彰显监督权威。审计整改工作往往涉及多方主体,若不明确各方责任,则易形成互相推诿、踢皮球的消极局面。在工作中,逐步完善“三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三查”(跟踪督查、现场抽查、回头核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和整改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整改工作精准化和规范化。

  二是找准监督重点,强化结果运用。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的着力点。通过跟踪监督工作开展,督促政府及其部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落实整改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追责问责,将审计整改作为完善政策、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以整改的驱动力推动有关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既查病,更“治已病”“防未病”,实现审计整改成效最大化。推动审计整改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有机衔接,在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时,延伸监督链条,开展重点部门审查,推动提升整改成效及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是注重上下联动,推进纵向延伸。紧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工作部署,对市县人大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落实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方式方法运用,基本形成了全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的审计整改监督格局。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完善报告制度和监督联动机制,推动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计划紧密衔接,结合审计查出问题性质、资金规模、回头看情况等,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重点单位开展调研,听取专题汇报,横向纵向联动推动问题整改,特别是首创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责任清单台账式管理,确保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件件有“回音”。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以联组会议形式,聚焦热点难点问题,首次对审计问题整改开展专题询问,通过现场“面对面问答”、坐在一起“现场办公”,形成了合力解决问题的共识,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纪检协作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切实增强了监督效率。

  铜仁市、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紧扣法定职责,以“答题应考”的姿态,从审题、破题、解题、结题四个环节,剥茧抽丝、大胆创新,探索开展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推进监督工作向“实质性”迈进。(作者: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周怀富 周烨)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46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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