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增育儿假:子女3周岁前父母每年各享10天假
发布时间:2022-04-0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称“新条例”)。
新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意味着福建省在立法层面确认多项措施保障“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在“三孩”生育政策最受关注的生育保障方面,新条例在育儿假、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调整。在此前“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的基础上,新条例增加了“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的规定。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新条例增加了“支持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等条款内容。
同时,新条例在社会保障生育方面强调了政府责任,增加了新条款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为推动优生优育,新条例还调整了相关条款,强调“坚持男女平等,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7517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4年商丘区域蓝...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2024-11-25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4-11-24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高...
2024-11-24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六监...
2024-11-24天柱县州第十五届人大...
2024-11-24西藏自治区国家通用语...
2024-11-24百名代表履职风采录|...
2024-11-24自治区文化产业协会第...
2024-11-24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