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战略深度看之全面深化改革战略 | 全面深化改革为“两个确保”激发动力活力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继续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降低制度交易成本。通过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深入推进承诺制改革。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机制,以开发区为重点推行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持续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加快政务数据联通归集共享,推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的“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扩面提质。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广拓展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免申即享”。
2.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引导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进一步聚焦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整合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国有经济在城乡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布局,注重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抓好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责评价机制,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推进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商业二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推动国有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整体上市,以市场化方式并购上市公司。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扩大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比例,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竞聘制、任期制、岗薪制、末位淘汰制,对员工采取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制、专业顾问制等多种用工形式。
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对运营公司在高管人员考核薪酬、工资总额管理、投资决策、所属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更充分的自主权,推动形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
3.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突出惠企政策落实。强化政策兑现,细化政策执行标准,政策出台时,同步配套公开执行标准、流程、措施,同步做好培训宣传解读。针对惠及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金融、土地等各类政策。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实施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计划。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提高对普惠型民营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制度,提高无还本续贷笔数及金额占比。优化“信豫融”平台和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功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以评促改,抓好营商环境政策升级,建立完善省级营商环境监测服务平台。
创新政企互动机制。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全面推开“首席服务官(员)”制度,不断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功能。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省财政直管县管理改革。将我省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县(市)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各县(市)财政体制由省财政直接核定,与所在省辖市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属并列关系,最大限度赋予县(市)财政管理权限;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分配下拨到县(市),能够有效提升县(市)财政整体保障水平;预算决算、资金往来等事项由县(市)直接与省对接,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县(市)范围内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省辖市不再分担。
优化省与市县收入分配关系。除中央调库返还收入外,将适合下划的省级固定税收收入全部按照属地原则下划到市县,省级对市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享20%,对市县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享15%;财政收入分类分享。最大限度下沉收入,适当加大省级对非税收入的分成力度。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促均衡、保基本”功能,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改进并逐步形成与省以下各级财力格局相适应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办法;按照规范统一原则,核定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分担比例。突出专项转移支付的重大决策保障功能,按项目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由县(市)直接向省申报,强化对县域特定目标的引导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制度,向财政困难县(市)倾斜。
创新财政激励引导机制。围绕县域新兴产业发展等,建立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垫付办法,缓解市县资金调度压力,支持引导市县及时落实企业退税政策。健全县(市)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支持引导县(市)加大对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开发区建设等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5.推进地方金融改革
打造一流城商行农商行。推动城商行改革重组,理顺城商行管理体制,完善经营机制,增强城商行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服务发展能力。构建省市县三级新型农商行管理体制,打造多层次特色化普惠型一流农商银行体系,着力增强服务“三农”和支小支微能力。
深化基金创投改革发展。充分发挥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带动各地设立或参股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领域、支持创新创业。推动政府和国有企业基金布局适度集中,提升基金整体投资能力和重大项目承接力度。建立政府和国企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的容错机制。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外部监督管理机制、事后评价追责机制、支撑服务保障机制等4项监管机制,发挥好国有股权董事、委派监事、总会计师3个监督主体功能作用,不断加强出资人监管,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提高金融系统干部队伍监管水平。
6.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破除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改革和“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差别化用地机制;持续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以多种方式推动存量用地盘活利用。
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有序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
推动资本市场提档升级。强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作用,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建立较为完整的市场化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
激发技术供给活力。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设立技术转移部门,建立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强化政府数据资源供给,依托省大数据中心汇聚各类基础数据,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深入推动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行动,更好释放数字化在实体经济各领域创新效能。
7.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建立全省统一的开发区体系。将纳入省级管理的开发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级和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现代农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其他功能开发区五大类别。
推动开发区整合扩区。按照一县(市)一个省级开发区原则,以国家级和发展基础好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通过整合、扩区、调规、改制探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统一建设,推动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一区多园、布局优化、集约节约、资源共享。
完善开发区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精准衔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产业用地保障,确保开发区产业用地占比超过60%。
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开发区属地政府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关系,剥离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推动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实施“瘦身健体”。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省、市政府在审批、规划、土地、环保、能耗、执法等方面权力应放尽放能放尽放,依法赋予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
强化项目支撑作用。树立“项目为王”导向,把项目建设作为开发区发展的主抓手,全面推进项目招商、开工、建设、投产清单化管理,推动开发区形成更好的项目落地、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8.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重新设置相关部门的内设机构,提高业务处室比重,推动部门把更多精力聚焦到转变和优化职责上来,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实现内部业务协同大循环,切实提高机构履职尽责水平。另一方面,推动市县新组建部门机构、职能、业务有机融合,以高质量的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围绕“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公益事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块”上,以及相关行业领域改革的“条”上,双管齐下,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推动省直事业单位机构重组、职能优化、整体重塑。
10.抓实民生领域改革
加快托育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加快布局建设日间照料机构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推动养老机构与合作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
打造更高水平健康中原。加快心血管、儿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现市级公立“四所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县级公立“三所医院”(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覆盖,持续推进乡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升级。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力争五年内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加快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供稿)
战略部署
2021年11月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发挥改革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作用,在全面上做文章、深化上下功夫,实现改革举措有机衔接、有效贯通、有序联动。
2021年12月
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2年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点任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地方金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民营企业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民生领域改革。
2022年1月
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开展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快省管企业战略性重组,在建工、文旅、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旗舰劲旅。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省管商业一类和金融企业全面实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完成省管企业竞聘制、岗薪制、任期制、淘汰制改革。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统筹推进“五水综改”,深化财政零基预算改革,抓好医药卫生、价格、电力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河南。
相关链接
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
2021年11月30日,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提出,要准确把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任务和要求:
●一要强化公益属性,重塑职能体系
●二要立足协同高效,优化布局结构
●三要着眼统筹使用,科学配置编制
●四要坚持协调联动,推进专项改革
●五要突出建章立制,完善治理体系
县域放权赋能改革
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推动权责体系、财税体系重塑性变革,赋予县(市)255项、开发区13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省财政直管县范围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推动设区市强化市本级意识、做大做强城市经济。
2021年12月8日,全省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推进会提出:
●要以更高效率推进权限下放,做到应放尽放,下放的权限要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到位。
●要分口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基层能“接得住”。
●要重塑流程、一网通办,提高服务质效。
●要放管结合,放权不放监管责任。
●各县(市)要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确保下放权限顺利承接。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要加强对县(市)的指导、帮助。
策划:董林 刘雅鸣
统筹:孙德中
执行:刘玉梅 李定宇 王华岗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2/03-24/139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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