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创新推行驻市纪检监察员制度
河南日报讯(记者 刘勰 通讯员 侯春跃)3月7日一大早,曾鑫告别了熟悉的省纪委监委大院,自行驾车到漯河市纪委监委报到。之前,他是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四级调研员,今后,他将以省纪委监委驻漯河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的新身份在漯河工作一年半。
同一时间段,像曾鑫一样,省纪委监委还有17名年轻处级干部自带行李、低调出行,奔赴各省辖市纪委监委和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担任驻市纪检监察员。
“这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据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在本届省纪委任期内分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驻市纪检监察员,就是希望把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具有一定培养潜质的年轻干部放在基层接受培养历练,了解掌握基层情况,推动解决实际困难,锤炼过硬能力作风,更好肩负起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职责使命。
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省辖市纪委监委担任驻市纪检监察员的实施方案》要求,驻市纪检监察员在具体工作中参照市纪委常委分工,协管1个监督检查室、1个审查调查室和1个综合业务室,联系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高质量完成所负责工作、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联系室反映当地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精准研判当地政治生态等3项任务。
“我将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扑下身子,认真履职。”曾鑫说,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让省纪委常委会更加全面真实、准确快捷掌握所在省辖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而加强业务指导,破解工作难题,化解矛盾风险,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
驻市纪检监察员到任后,如何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着眼于做深做实选派的“后半篇文章”,省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踪关注,定期了解掌握他们的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驻市纪检监察员每季度需向省纪委监委提交一次工作报告,平时考核由所驻省辖市纪委监委提出等次建议、省纪委监委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驻市工作期满由省纪委监委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
“驻市纪检监察员要克服‘镀金’思想和临时观念,严守忠诚、严谨工作、严实作风、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所驻省辖市纪委监委管理监督,维护和树立好省纪委监委干部的良好形象。”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2/03-14/139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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