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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组织法修正草案,贵州代表团代表有哪些精彩发言?

发布时间:2022-03-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3月7日下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贵州团举行小组会议,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等进行了审议。

  

  

  李飞跃代表说,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立法过程自始至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多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总结吸收多年来地方政权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建议,全国人大及时组织培训。

  

  

  杨永英代表说,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通篇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治性、人民性、实践性。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郭锡文代表说,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张集智代表说,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客观现实需要的具体体现,为解决许多现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法律层面找到了解决依据,真正地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

  

  

  魏树旺代表说,这次修改地方组织法,不仅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总则,还完善了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职权,增加了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等,必将更加有力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李刚代表说,这次修改地方组织法生动践行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形式和内容上的有机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有机统一、法制体系建设在程序和实体上的有机统一。

  

  

  罗强代表说,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地方组织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全力提升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孙登峰代表建议,加大地方组织法的学习培训、宣传贯彻力度,将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力量,加强各级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宋宝安代表说,将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向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年学子宣传好、讲解好立法的重大意义,让青年学子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王敏)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33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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