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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03-1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3月7日至8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明春德、副主任委员王守涛分别带领调研组,赴聊城、潍坊就《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在所到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编办、公安、财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以及交警、特(巡)警、派出所、有关人大代表等的意见建议;深入公安基层单位了解辅警工作、训练及保障情况,察看了辅警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与部分工作年限较长和新入职辅警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了有关待遇、保障方面的诉求心声。

  

  调研组认为,当前,我省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方面,还存在身份不明、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开展警务辅助人员立法工作对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进我省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体系现代化,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铁生、苏立科参加调研,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责编:王娜娜 丛萍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6/202203/fd9983fd-386a-40b9-87af-2769239f141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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