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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特种行业和电动车管理立法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05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立法推进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特种行业和电动车管理立法推进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两部法规立法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对立法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立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修改和制定两部法规的重要意义。两部法规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电动车以经济实用、方便快捷、操作简易、低碳环保等特点,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在给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交通事故数量大幅上升,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居民出行安全,及时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既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还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修改特种行业条例,要科学、合理地将“限制从业”规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责变更等体现到具体条文中,做到与上位法相一致。

  会议强调,要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现实需求修改和制定好法规草案。电动车管理条例要把握好非标电动车概念界定模糊、法律定位不清、部门规定不一等主要矛盾,直面调整对象、管理职责、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等主要方面,针对一线管理中遇到的驾驶资格、相关保险、事故处理、佩戴头盔、载人规范、过渡期管理等难点,在严守“合法性”底线的前提下,尊重现实、科学施策、改革创新,拿出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好招实招,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种行业条例的修改要注重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与国家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相衔接。

  会议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坚持正确的立法方向。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民生领域立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立法工作要求,把这两部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条文设计要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与服务理念,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二要把握好立法工作进度。相关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条例如期提交审议。三要确保立法质量。要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不仅要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还要适时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群众心声。四要加强协作配合。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法规起草、提报、审议、表决等环节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做好衔接,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武文斌主持会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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