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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法院、检察院积极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2-03-05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松原市法院、松原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接受松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走深走细走实,有力推动了法院、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主动“出题”,在监督内容选取上体现主动作为。松原市法院、松原市检察院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检察质效、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内部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不廉的重要抓手,主动列出“清单”,通过工作人员联系、主要领导沟通、会议交流等形式,主动邀请松原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作开展监督。经沟通协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参加公开听证会以及组织代表到法检机关现场检查视察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二是建立制度,在监督工作规范化上体现主动作为。松原市法院研究起草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提升法院工作的意见》和《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规定》,从主动报告工作、配合执法检查、接受人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定向联络沟通、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领导,在强化工作保障上体现主动作为。松原市法院、松原市检察院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指定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计划、召开会议推动落实、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等形式,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常态化。

  

  松原市法院、松原市检察院将接受人大监督变“自觉”为“主动”,进一步密切了监督机关和监督对象的联系,优化了人大监督内容、形式,促进了人大监督工作扎实、高效、精准开展,有力推动了法院、检察院重点难题及时化解,切实把“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落到了实处。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szrd/202202/t20220228_8403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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