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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5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效司法服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3825人、审查起诉48271人,批准逮捕17629人、提起公诉34878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00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6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68件,提起公益诉讼167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1706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4133件。

  一、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建设,自觉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坚持战疫不松劲、防控不松懈,起诉涉疫犯罪24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9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98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8524人,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670人。依法惩治袭警、伤医犯罪,起诉208人。石柱民警冯中成为保护群众人身安全英勇殉职,检察机关对凶手李某快捕快诉,及时告慰英灵。

  有力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大事、老百姓盼望的要事。我们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等专项行动,与公安、法院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统一司法标准,与重庆邮电大学共建网络安全法治研究基地,惩防并举加强网络安全治理,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24人,为犯罪分子非法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等帮助的犯罪3010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9人,立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公益保护等公益诉讼案22件。多家互联网公司利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市检察院直接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与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协同治理180余款违规APP。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与市监委、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惩治腐败犯罪合力。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124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38件296人,退回补充调查5人,自行补充侦查28件次,起诉292人。依法起诉了青海省政府原副省长文国栋受贿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开展追赃挽损22件,追回赃款2600余万元。扎实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29人。

  积极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1106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8889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7.8%。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廖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对群众信访均在七日内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5941件信访案件,均在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让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开展检察听证756件次。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三级检察院院领导带案下访、包案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486件重复信访全部办结化解。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96份。结合办理征地拆迁领域的申诉案件,建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调整征地补偿对象范围,更好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服务。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市委实施意见,制定“24条责任清单”,与四川省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协作机制。协作办理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案件141件,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5件,联合发布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10件,共建跨界生态司法修复基地5个,联合开展现场观摩、同堂培训、业务交流1600余人次,互派14名业务骨干交流挂职。四川省开江县一居民区生活污水直排明月江,梁平区检察院与开江县检察院协作办案,督促相关单位治污还清,让一江碧水润泽两地。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强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制定落实长江保护法“17条意见”,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全市三级检察院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集中履行生态环保检察职能,获评首届重庆市政法领域改革十佳范例,人民日报长篇报道。落实3号总河长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06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1409件。某公司违规堆放60万吨工业固废,造成长江岸线及水环境污染,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与该公司诉前磋商,促使全部清理处置,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50余万元。推行“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两长”联合巡河巡山700余人次,立公益诉讼案75件。两江地区检察院立公益诉讼案24件,跨行政区划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在全国作经验交流。

  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4条意见”,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强化一体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5人,同比上升26%,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巴南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在小康集团、智飞生物等51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上线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检察掌上服务平台,织密“司法+行政”“线下+线上”的知识产权“保护网”,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创新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意见”,深化“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起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14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市场主体负责人依法不批捕343人、不起诉602人。会同公安、法院持续清理涉企“挂案”“积案”1648件,为600余家民营企业消除诉累。重庆一建筑企业负责人涉嫌内幕交易,一分院审查认定其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上万名建筑工人就业。维护金融安全,与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合力惩治洗钱犯罪,起诉39人,和去年同比上升550%,起诉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24人。樊某等人假借“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渝中区检察院通过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自愿退赃,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近2000万元。

  三、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办好司法利民便民实事。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助力乡村振兴,市检察院选派3名干警到丰都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组织开展消费帮扶近70万元。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00余万元,同比上升46.1%。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257件,帮助追回“辛苦钱”1400余万元。落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效线索的28名举报人奖励3.2万元。各区县检察院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1161名,收到反映线索173条,立案106件,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全面开通“12309检察云呼叫”,实现群众来电“一键通”,信访申诉、法律咨询、案件查询更便捷。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办理互联网阅卷2700件,让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

  守护好老百姓健康安全。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农业农村委等七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4人,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285件。合川区检察院对制售有毒有害减肥胶囊的陈某、张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人被判处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90余万元。保护老百姓“肺叶上”的安全,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超标排放废气、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整治力度,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80件。市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建督导组,发现并督促整改大气污染等问题142个。保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起诉高空抛物罪6人。保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协同市城管局开展窨井盖、人行盲道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立公益诉讼案36件,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3万余个,整治人行盲道1000余公里,让老百姓感到出行更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与时俱进把“莎姐”品牌维护好、发展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办理支持撤销监护权、变更监护人案件147人,起诉性侵、诈骗、故意杀害未成年人等犯罪920人。张某与叶某共谋,通过制造意外高坠事故,杀害两名年幼子女,丧失人伦、泯灭人性,五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建议法院给予最严厉的惩罚,二人被判处死刑。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元化帮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522人,精准帮教577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13人考上大学。綦江区检察院就部分适龄残疾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向教育部门提出建议,帮助79人入学复课。建议市烟草专卖局对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周边烟草销售进行专项清理,注销、变更许可证1900余个。联合潼南区委区政府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地,开展普法教育3000余人次。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利用游戏充值诈骗未成年人案件高发的问题,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送法进校园活动368场,检察长为学生及家长讲法治课88场。

  加强革命文物和英烈权益保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的重要指示要求,开展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立公益诉讼案32件。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立公益诉讼案26件。北碚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治理张自忠烈士陵园污染问题,还陵园以庄严肃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评为典型案例。坚决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市检察院与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会签军地检察协作意见,军地协作办理的白市驿机场净空保护公益诉讼案被《解放军报》报道。

  四、围绕维护司法公正,自觉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立案、撤案1951件。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不起诉3290人,纠正漏捕漏诉1022人,自行补充侦查3364件。提起刑事抗诉91件。在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各区县检察院在当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覆盖设立派驻检察室,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215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89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督评查2018年以来久侦不结、诉判不一等案件2987件,纠正执法司法问题4042个。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18件,保障律师执业更顺畅。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与市高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建立15项监督协作机制。提起民事抗诉105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27件,提出民事审判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25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提出抗诉4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0件,起诉涉嫌犯罪21人。用心办好每一件民事检察“小案”,大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申请监督案中,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当场兑现11.2万元赔偿金,为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解决了生活困难。提起行政抗诉6件,发出行政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行政审判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2件,化解行政处罚等领域争议91件,其中5年以上争议35件。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监督案件47件。对147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整治专项工作,全面筛查1990年以来的案件311650件,认定报请、监督、裁判等环节问题案件1685件,全部处置完毕,立案查处徇私舞弊减刑、玩忽职守犯罪7人。监督纠正不依法收押、不依法交付执行刑罚205人。全面推行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冬梅工作法”,进一步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制定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办法,规范社区矫正监督。对46个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83个。对3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64个。

  五、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自觉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学习党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为重点,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推动学、讲、看、做走深走实。建设党员教育中心,开设专题读书班、培训班,举办“四史”学习分享会、微党课集中展示大赛,组织观看红岩革命故事展演等剧目,三级检察院检察长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微党课818次,深入基层宣讲394场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三级检察院为群众解决困难和诉求3040件、出台为民服务措施738项。广大党员干警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主线,以“五个专项整治”为牵引,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全面正风肃纪、管检治检。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清零,督导反馈的意见全部整改落实。17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被立案查处,“害群之马”葛森林、潘文凯被移送司法处理,对涉葛森林案的7名检察人员分别作党纪处分、免职、退出员额检察官等处理。制定进一步彻底肃清流毒影响“22项措施清单”,通过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思想大讨论、专题调研、专项排查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向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发出廉政家书,引导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选树检察系统先进模范22名。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管理,协助调整基层检察院检察长26人、新任14人,与其他政法机关交流任职10人。以问题为导向,三级检察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24项。中央第十三督导组评价教育整顿“实在、有效”。

  扎实提升业务素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人员的必修课,用党的创新理论、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办案。对分院、区县检察院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2.2万余件,1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评价,“案-件比”为1:1.17,同比下降0.27个点,减少不必要的退查、延期等案件7000余件,让公平正义更快实现。加大案例教学力度,推行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制度、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开展“业务骨干基层行”巡讲支教活动,举办青年干警素能提升专题培训班、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6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业务标兵、能手,3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优秀办案检察官。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机制,建立员额检察官递补机制,入额遴选检察官178人,逐级遴选检察官11人,确定员额递补人选67人。修订司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对评查出的不规范、不合格案件,组织相关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室负责人、承办检察官逐一说办案经过、办案责任、办案教训、办案能力,追责问责187人,5名不能胜任的检察官退出员额。

  六、围绕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市、区县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21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备规范性文件18件。提请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232人。紧扣人大决议和代表建议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对2021年全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712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专题研究、全部回复,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化推进落实。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提案9件,满意率100%。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点,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案件化办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各界群众7000余人次参加检察听证、专项视察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公益诉讼等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958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在队伍教育整顿中筑牢政治忠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践行初心使命,队伍素能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持续向前推进。136个集体、28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一半以上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入全国前十,三分之二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市检察院帮扶的武隆区天池苗寨入选首批全国脱贫攻坚考察点,渝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秀山县检察院机关党委被表彰为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马庆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柴冬梅、“富民兴渝”贡献奖获得者梅玫、用生命守初心担使命的检察官助理罗迅等一批身边榜样。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用以指导推动检察工作还有差距;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的深入性不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效还需提高,公益诉讼群众知晓度还不够;党史学习教育需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成果需进一步巩固拓展,对领导干部、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个别领导干部还存在违纪违法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和政法工作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检察政治生态。

  二是积极服务构建新安全格局。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严厉惩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勾连破坏活动,打击非法宗教组织,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涉“两卡”交易、电信网络诈骗、妨害疫情防控等犯罪。落实惩防犯罪专题报告制度,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法治力量向疏导端用力。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突出抓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积极消除网络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三是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深化“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和促进就业。促进共同富裕,服务乡村振兴,加大司法救助和困难帮扶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用或贪占社保资金等违法犯罪。深化川渝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服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强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执法司法工作,防止资本野蛮生长。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完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守护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四是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人和。提升公益诉讼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加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革命文物和文化遗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力度,服务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抓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五是扎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传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大力实施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对检察队伍特别是“关键少数”严格监督和管理,扎实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

  六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办好意见、建议、提案,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个性化联络,精心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上,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保持历史主动,正确履职尽责,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满怀自豪感,振奋精气神,努力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更有效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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