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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有关情况通报会 北京作交流汇报

发布时间:2022-03-0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有关情况通报会 北京作交流汇报

  北京人大网讯 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有关情况通报会,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同志主持会议,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人大财经委参加。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财经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同志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徐绍史主任委员传达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竺同志、王东明同志对于贯彻实施《决定》的要求。北京、上海等6个地方人大财经委作交流汇报。陈京朴副主任委员代表北京市人大财经委作了发言,就《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北京市计划审查监督条例对全国人大《决定》的吸收借鉴和北京市计划审查监督工作中对《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

  徐绍史主任委员在总结中指出,修订《决定》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对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在贯彻实施《决定》时,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坚定政治方向。要坚持党对人大和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人大监督的职责定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的要求,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配合人大监督。另一方面人大财经委在履行监督工作职责的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坚持提前介入。三是要坚持守正创新,增强监督实效。人大工作要自觉运用并不断完善工作方法,规范监督内容和程序,保证《决定》落实落地,创新监督方法,丰富监督内涵,拓展监督的范围。牢牢把握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财政经济办公室经济处)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yw/202202/t20220228_2617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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