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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发布时间:2022-02-20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载体,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特殊重要性,主要体现为西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国家统一和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深刻指出,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这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西藏高质量发展“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题中之义。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指引下,我区民族团结基础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实践充分证明,西藏工作只有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才能维护西藏和谐稳定、实现西藏繁荣进步。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纲铸魂,抢抓历史机遇、锚定“四件大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把“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摆在“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首位,鲜明提出,确保所有地市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所有县(区)建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区地县创建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占比达到80%以上,进一步形成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生动局面。这是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的战略举措,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必然之举,完全符合我区实际,符合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了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要求。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工作要求上来,着力抓好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深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查找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区新时代民族工作质量,意义十分重大。全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全区各级党委要坚决把责任扛起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好干部政治标准,持续夯实民族工作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团结向上的人心力量,不断推动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就。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踏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肩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时代重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弘扬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gzkx/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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