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甘肃省科学谋划,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及时推动,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甘肃全省上下形成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12月4日,甘肃省“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主持并讲话。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孟捷
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当天,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发表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署名文章,主持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尹弘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我们贯彻实施宪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各级各方面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准确把握我国宪法根本的政治原则、至上的法制地位、显著的人民属性、独特优势、重大作用,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在总结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中坚定宪法自信,深刻领会我国宪法凝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就、保证和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充分认识我国宪法的坚实基础和强大生命力,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甘肃建设迈上新台阶。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把宪法学习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通过法治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并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领导干部系列法治讲座方案,指导和推动本地区的学习贯彻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履职的必修课,带头抓好落实,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都把宪法学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基本功,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宪法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依宪依法履职行权的能力显著提高
深入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
甘肃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将宪法普及与“八五”普法相结合,宪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拓宽思路、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创新方式,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
突出重点群体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宪法教育对领导干部全覆盖,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治省、依宪执政的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法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校园文化和日常学习生活,广泛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我是宪法小卫士”活动,全面提高学习法治意识,培育懂法、敬法、守法的未来公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榜样作用,在陇人骄子、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各类典型宣传中,重点选树一批长期致力于法治建设的先进模范人物,深入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通过榜样的力量,持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
5月19日,甘肃省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兰启动
聚焦重点内容
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一体学习、全面理解、整体把握,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全社会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强化贯彻落实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肃南县司法局发挥“草原帐篷讲堂” 灵活性强 、机动性大 、便利性好的特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上党课,讲宪法
创新方式方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活动,按照“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一部门一特点、一行业一亮点”的要求确定了12个宪法联系点,在广场、公园、宾馆、车站等公共场所融入宪法元素,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宪法宣誓等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与信仰。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在广播、电视、报刊、“新甘肃”客户端、“学习强国”甘肃平台等开辟宪法宣传专栏,着力打造报、网、端、微、屏全覆盖宣传格局,推动宪法精神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8月26日,临夏州司法局联合东乡县司法局开展助力园区企业发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立法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始终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作为推动宪法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把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
2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青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细化立项、论证、起草、听证、评估、审议等环节的程序和内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办法、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法规草案公示等制度,引入第三方对有关法规进行评估,形成了与甘肃立法实际和需求相适应的立法机制。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原则和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既突出“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严把法规草案立项关、起草关、合法性审查关、人大专委会审查关和法制委统一审议关,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不断提高。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围绕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营商环境等重要领域,及时制定全面体现宪法精神、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具有甘肃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018年以来,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23件,较好发挥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
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长效机制,重点围绕地方性法规中可能存在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9次专项清理和1次全面清理。强化对市(州)报批法规的审查指导,按照不越权、不越位、不缩减禁止性范围、不降低国家标准、不减少法定程序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审查。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2018年以来,先后对4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保障了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了宪法法律的权威。
注重法律监督推动宪法实施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将宪法原则和精神融入履职行权全过程,紧扣全省发展大事、要事,聚焦甘肃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
聚焦监督重点
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条例等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方面及时加强改进工作,推动法律规定、法律责任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提升追赃追逃领域治理效能。
9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昌林代表省监委作了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创新监督机制
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相关委员会的同志担任副组长,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8月17日至19日,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赴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西峰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突出监督实效
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执法检查报告直面问题,不评功摆好,切实做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建议,对突出问题甚至点名道姓。比如,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中,直接点出了地区和企业,做到了不遮不掩、见人见事,推动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7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为民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
甘肃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加快权责统一、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守法诚信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7月18日至23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八步沙干部学院举办全省依法治省业务骨干培训班
夯实依法决策基础
始终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合理界定执法权限,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紧扣“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这一目标,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今年省级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减率由41.7%提升至63.3%,即办件占比由11.73%提升至25.84%。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要求,加强了对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监督,做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纠正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体制机制,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