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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2年1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广西改革发展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在广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视察,为新时代广西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审议法规案19件,通过14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0件、自治县单行条例5件。听取审议17个工作报告,检查6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6项专题调研和1次专题询问。作出7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39人次。办理代表议案14件、代表建议729件。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常委会深刻认识“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政治成果,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分层次先后举办18批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4期“广西人大讲堂”和22期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对标对表“四个新”总要求,找准人大依法履职切入点,及时增加和调整18项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殷殷嘱托落细落实。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积极筹备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成立6个工作专班,就相关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报告。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刘宁书记在会上对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和全区人大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会,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和规范选举任免工作。认真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常委会领导承担的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集群等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成效。一年来,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42次,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助力产业振兴。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发展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听取审议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促进农业机械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传统产业调结构、提层次,新兴产业快成长、上规模。制定投资促进条例,审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推动人力资源快速集聚,为产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跟踪监督近三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营商环境改善,提高招商引资竞争力。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科学技术在全区普及。强化保障助推乡村振兴。新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项目,制定农村公路、农村供水用水、林木种苗条例,为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检查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实施情况,开展推进农产品加工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专题调研,指导常委会机关推进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用力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审议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推动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编制。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管控。听取审议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同步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相关突出问题整改。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加快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起和推动渝、川、桂等7省区市人大在南宁召开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讨会,建立协作机制,搭建协作平台。积极向全国人大汇报,主动对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打造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议的办理和落实,组织部分在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赴渝、川、黔等省市开展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平陆运河项目进展情况,推动国家重大部署落地见效。聚焦高水平开放合作,开展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会展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广西服务中国—东盟开放合作走深走实。开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召开北部湾及自贸试验区相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协同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法治对开放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深化与老挝、越南等国家的地方议会友好交流,推动“线上外事”工作,持续助力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落实守“土”有责,维护生态安全。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盘点统计,做到底数清、用途明。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持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开展红色旅游发展、明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就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提升旅游服务和创新发展水平。

  四是推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立足于“优”,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听取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专题调研,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指导帮助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的“三项机制”“四个模式”“五大统筹”等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推广。着眼于“细”,完善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保障。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等条例,修改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致力于“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听取审议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探索形成于法有据、调研深入、审议充分、程序完善的审议监委专项报告工作机制。听取审议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民事审判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质量。听取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报告,作出“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

  五是推动民生改善。制定爱国卫生条例、中医药条例,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检查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压实责任推动进一步完善宣传普及目标责任制度,增强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听取审议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等情况专题调研,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是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把依法做好换届选举作为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全区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7128名、乡级人大代表83455名,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人大代表5267名,全区14个设区的市、111个县(市、区)、1118个乡镇全都依法召开新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是提升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代表履职平台工作实效。加强立法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现布点全覆盖、类型多样化。推广“联络站+”模式,指导各级人大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代表联络站与立法工作深度结合。审议的法规案均通过广西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用好网上信访平台,充分吸纳民意。召开经验交流会,提升“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主题活动中,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39位省军级领导率先垂范,全区100765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进站履职,52702名群众代表认真参与民情沟通会,收集到各种意见建议19014项,对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1058条,推动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为制定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三是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14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4件议案涉及的4个立法项目已经列入立法计划。692件代表建议涉及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66.57%,24件由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均已办结。积极推动涉及自治区层面的37件代表联络站重点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回应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关切。

  四是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联系代表、听取意见。持续推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一年来,共259人次参加各项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41人次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多次召开代表座谈会和立法座谈会,421人次提出的法规草案修改建议得到采纳。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调研、视察、小组活动等方式不断丰富,组织代表757人次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五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聚焦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到先进地区举办代表履职学习班,积极推荐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235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支持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建设。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完善代表工作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推广来自各条战线的优秀人大代表履职经验,首次表彰一批在2018—2021年度履职成效显著的人大代表、服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树立榜样、形成示范。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推进常委会各方面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统筹谋划,将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创新形式,强化督促。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到湘江战役纪念地开展人大系统现场学习活动,常委会领导到高校、分管联系单位上专题党课8次。创新开展“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会。召开全区人大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聚焦“办实事、解民忧”,常委会领导积极推动落实办实事项目16项,机关推动落实重点项目清单25项,以担当作为的履职成效体现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召开全区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各级人大创新经验做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稳步推进协同立法,实现自治区、设区的市、自治县“三级联动”立法。进一步完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工作机制,打好“组合拳”,形成“闭合链”,提高监督实效。加快“智慧广西人大”建设,认真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增强人大宣传影响力,营造全区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领导等对广西人大有关工作多次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相关刊物、各主流媒体对我区人大工作积极进行报道,广泛宣传代表履职成效和风采。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有待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求真务实,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二)牢牢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条例、预算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办法、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代表视察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健全人大议事、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乡镇人大工作方面的制度,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措施和要求。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让人民的愿望心声更好地转化为人大各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召开有关部门预算专题审议会,组织人大代表专题审议部分区直单位预算草案及部门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绩效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发挥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重要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垦发展、边海防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监察监督工作、城市民族工作、长期护理险工作、司法救助工作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牢牢把握工作机关定位,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

  推进高质量立法。聚焦加快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数字化发展、治理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制定效力好、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使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议大数据发展条例、科技创新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高速公路条例等法规草案。组织开展铝资源开发保护和铝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适时作出决定或制定地方性法规。围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规草案,制定土地管理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继续审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制定绩效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坚持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相结合,统筹“大块头”“小切口”“小快灵”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重大立法项目实行“双组长制”,成立立法专班联合开展工作,持续推动协同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提高全区立法的整体效能。在立法中加强普法,讲好立法故事。

  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继续实施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重点工作新突破。持续推动沿线省区市人大协同服务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听取审议科技强桂行动方案落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振兴工作和高等教育法实施、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诉源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积极发挥人大经济监督、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能,促进“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要求落地生效。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重大决策部署、宏观经济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认真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结合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社会保险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投资促进条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法定职责、法律责任得到严格落实。用好专题调研、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等,作为确定监督工作议题的重要参考,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各方面依法履职。

  持续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形成成果、推动工作。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化“智慧广西人大”建设与应用,推动数字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工作协同,提高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继续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交流,增进了解。

  (四)牢牢把握代表机关定位,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努力实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坚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做好代表意见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工作。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编制立法工作计划、起草法规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执法检查,加强和完善自治区人大计划、预决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继续开展好“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精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主题活动和经常性联系群众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发挥联络站五大功能作用,引导代表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党和群众的“联络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人民群众的“服务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落实好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强化服务协调与督办落实。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信息化保障,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依法组织好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开展2022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推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上水平。

  各位代表,在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3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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