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银墙代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2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金银墙代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7-17398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