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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段视频。一位流着泪的母亲,从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手中接过一份名为“家庭教育令”的裁定。

  这张教育令对这位母亲作出要求:不得让8岁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至少每周一次联系学校老师,多关注孩子生活状况。如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此时,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生效刚刚过去五天。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长从此以后要学会依法带娃,不是给钱就可以,给一口饭吃就可以,必须履行照顾、关怀等责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钟玺波说。

  家长们逐渐意识到,“依法带娃”的法治之光已然照进现实。

  家庭教育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的“家事”,也是和社会国家紧密相连的“国事”。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定位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可以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应该如何开展?对于不少第一次为人父母的家长而言,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一项对1149名未成年人家长开展的调查显示,80.7%的受访家长平时在家庭教育上困惑很多,94.7%的受访家长期待此法能帮助自己缓解教育焦虑。“教什么”“怎么教”成为困扰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两大困惑。

  明确“教什么”,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内容方面,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一个根本任务——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时,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与“德智体美劳”为主要方面的学校教育相区别,突出“以德为先”,强调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等。

  解答“怎么教”,法律列举了家庭教育应当合理运用的方式。在方法层面,法律列举若干可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使用的科学方法,从正面加以引导,法律第十七条规定了九种方式,包括加强亲子陪伴、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言传身教相结合、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等。

  可以看到,法律一方面尊重家庭教育内容和方法的多样化,予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自主权,另一方面,法律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作出倡导、引导,告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么教育孩子,怎么更利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者,感觉非常振奋,相信这部法律的出台必将对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障。”邓丽委员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wdt/202202/t20220216_92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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