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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代表意识要有“五感”

发布时间:2022-02-1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行使的是一种政治权力,其意义十分重大。要强化代表意识,必须要有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任期紧迫感、信任危机感、履职成就感。

  政治责任感。人大代表都是依据一定人口比例,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严格的产生过程和广泛的代表性足以说明其地位特殊、身份特殊。人大代表是一个崇高的政治职务,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是一个政治角色,发挥的是政治职能,人大代表代表选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承载着选区人民的重托和殷切期望。因此,人大代表在内心要树立强烈的政治荣誉感,为履职尽责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历史使命感。人大代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兼职工作,在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首先就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自觉成为推进民主和法治的模范。人大代表是党的事业的建设者和推动者,是一股重要的中坚力量,更加重要的是,人大代表担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参政议政。除了要成为国家法律的维护者、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人大代表还要切实关注民生,倾听民声,掌握民情,反映民意,成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既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议大事,议难事,发挥集体智慧,民主决策,确保地方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又要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促进国家机关改进作风,更好地服务人民,这既是代表履行职责,又是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党的事业的集中体现。

  任期紧迫感。人大代表要承担起推动一个地方发展的重任。对于一名人大代表来说,“我能够为人民做些什么?我为人民做了什么?我当代表履职如何?”是值得每位代表深思的问题。人大代表不以其任期长短论英雄,而是要看在任期内的履职效果。人大代表必须明确角色定位,学会理性分析和思考,在任期内,多提对地方发展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多为地方党委、政府出主意,献良策,不但要慧眼识问题,更要帮助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工作的提高。否则,空有代表名,只当“举手代表”和“听会代表”,不但不能发挥作用,反而贻误党的事业,阻碍社会发展。

  信任危机感。代表从人民中来,和人民是鱼水关系。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冷暖安危理当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成为参政议政的核心。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发挥作用的能力各有千秋,怎样才算一名合格称职的人大代表,只有选民说了算,群众说了算。人民选我当代表,就应该对选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如果一个代表长期不与选民和选举单位接触,脱离选民,脱离组织,就必然会产生信誉危机,可能被选民或组织“问责”,甚至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人大代表只有把人民群众时刻装在心上,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忠实践行当选后向选民作出的“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重承诺,才能赢得选民的长期信赖和支持。

  履职成就感。人大代表通过走访选民、联系选民等活动,充分掌握和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参与视察、检查工作,以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促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或者促成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得以改进;通过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形成可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等等,这些都是人大代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成就,众多人大代表的集体智慧也就构成了一个地方历史进程的强大推动力量。人大代表通过艰辛工作和付出,必将获得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重。履职成就感,既是人大代表的价值体现和精神归属,又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源泉。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gzyj/202202/t20220215_2609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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