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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紧盯生态环境关键领域,持之以恒做好“水监督文章”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热采访会,介绍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上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

  广东省环境资源委聚焦着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眼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眼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着眼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四个着眼”,紧跟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新部署,抓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点精准发力。

  做好“水监督文章”

  水污染防治一直是广东省生态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东省政府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2021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就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高质量完成我省十件民生实事中新增的1000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任务;到2022年底,水环境敏感、人口相对聚集等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底,珠三角地区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确保达到60%以上。

  据广东省环境资源委介绍,截至9月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开工的自然村数1377个,超出民生实事任务数15.7个百分点,建成率为64.3%(按任务数计)。

  除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外,环境资源委同时抓好重点流域和重点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盯生态环境关键领域,持之以恒做好“水监督文章”。

  环境资源委把珠海市有关生态环境工作作为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前山河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推动前山河水质稳步提升。开展韩江流域用水安全专题调研,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就韩江流域用水安全提出代表建议,水利部答复明确将优先满足韩江流域用水需求。此外,环境资源委赴东莞、湛江、揭阳等8个市实地督办,重点督办了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茂名、中山典型案例。

  着力建设“海洋强省”

  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发达,人类活动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珠江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极大压力。

  近年来,在广东省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珠江口海岸带、近海海域和海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海岸线管理得到重视,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21年7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海岸线占补实施办法(试行)》,就建立海岸线占补制度、规范海岸线占补实施流程、强化海岸线整治修复监管、沿海地市政府及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岸线占补工作职责作出规定,明确了广东省海域内申请用海涉及占用海岸线的项目,必须落实海岸线占补,确保实现岸线占用与修复补偿相平衡。

  同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有序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进一步规范。今年,珠海市获批中央资金2.5万亿元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省级资金4400万元开展东澳岛东澳湾重点海湾整治、广州获批省级专项资金4400万元开展番禺区海鸥岛红树林海岸升级改造与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3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印发了《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珠江口沿岸地市完成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不少于885公顷。

  此外,增殖放流、休禁渔制度进一步落实。2021年,广东省安排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427万元,专项用于增殖放流活动。据环境资源委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全省2021年上半年已落实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物种超过3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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