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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逸葵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逸葵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因到达任职年限,接受陈逸葵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少波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何丽娟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阎静萍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方健壮、陈晓阳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冯玲、潘江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原文链接:http://www.rd.gd.cn/zyfb/jdjy/202201/t20220116_185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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