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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随着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不断增多,如何提高这一群体劳动保障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去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直接推动了广东《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在去年4月1日的出台和试行。

  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共有6.5万户企业单位为78.7万人参加了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其中新业态从业人员3.5万人。

  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袁峻表示,新业态从业人员具有非传统劳动关系的显著特征,“新业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最大的疑虑就是担心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袁峻介绍,专题调研中,走访了广州、珠海、东莞、佛山等新业态企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当面听取了企业代表、一线从业人员的意见,推动了省政府、特别是省人社厅全面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门槛,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单项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袁峻认为,“办法明确,不再将劳动合同作为受理灵活就业特定人员申报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为灵活就业特定能源提供了稳定的工伤保障机制。”另外,去年12月,广东出台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也将新业态人员纳入其中。他认为:“从养老保险到工伤保险再到失业保险,表明政府部门正在系统地研究新业务人员劳动保障问题,也反映出人大监督起到了效果。”

  随着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不断增多,如何提高这一群体劳动保障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去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直接推动了广东《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在去年4月1日的出台和试行。

  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共有6.5万户企业单位为78.7万人参加了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其中新业态从业人员3.5万人。

  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袁峻表示,新业态从业人员具有非传统劳动关系的显著特征,“新业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最大的疑虑就是担心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袁峻介绍,专题调研中,走访了广州、珠海、东莞、佛山等新业态企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当面听取了企业代表、一线从业人员的意见,推动了省政府、特别是省人社厅全面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门槛,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单项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袁峻认为,“办法明确,不再将劳动合同作为受理灵活就业特定人员申报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为灵活就业特定能源提供了稳定的工伤保障机制。”另外,去年12月,广东出台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也将新业态人员纳入其中。他认为:“从养老保险到工伤保险再到失业保险,表明政府部门正在系统地研究新业务人员劳动保障问题,也反映出人大监督起到了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rd.gd.cn/xwdt/202201/t20220119_185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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