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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2022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01/20/0195150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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