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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作为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的律师,我自2013年履职以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房屋产权问题,我在2014年和2017年两次以代表建议形式,呼吁国家立法明确房屋产权期限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一锤定音,明确了关乎14亿多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带给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获得感。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好制度,畅通了一线心声、一线实情的表达渠道。作为联系代表,我提出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职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的意见建议得到了采纳。我将继续提出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的建议。履职8年来,我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200多件议案和建议。我深刻体会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改进相关工作,回应人民呼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筑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根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法律,融入法治。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也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反映人民群众的声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应有作用,团结一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1/159980e8c8794943934119f51613b0d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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