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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人大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提出立法建议,应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立切实有效管用的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建设法治内蒙古,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报送要求

  征集立法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提出的立法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法规拟规范的内容等。有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

  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个人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黎华

  电 话:0471-6600643(传真)

  电子邮箱:jlh_925319@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nmgrd.gov.cn/gg/202009/t20200918_372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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