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刘敏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信息共享促进税收治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34号
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刘敏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信息共享促进税收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省级层面建立贵州实施信息共享促进税收治理领导机构的建议
近年来,省税务局与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地方税配套立法、营改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非税收入划转等重点工作,有力提升了我省依法治税水平。下一步,省税务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共享促进税收治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各单行法规定,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在提供涉税信息,协助税收执法方面的具体职责,为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提供制度保障。省税务局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尽快建立省级信息共享税收治理领导协调机构。
二、关于建立税收共享治理机制的建议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12月建立了贵州省个人所得税协同共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健全完善共治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安全核实、目录管理等工作,探索建立自然人信用体系,实现个人所得税协同共治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联席会议由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省税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对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省税务局即将印发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积极和贵州省直单位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对接,申请加入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进外部数据汇聚”的工作内容。
三、关于开发税收共享治理网络平台的建议
省税务局极力推动税收精诚共治,深化跨系统、跨领域税收合作,构建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税收数据“走出去”、外部数据“请进来”。2015年10月,在贵阳市政府的主导下,由财政、原国税、原地税协助,建立了“贵阳市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平台是以政府数据为核心、以“块数据”为突破,通过打造一个开放、共享的“块数据”政府公共平台,构建一个以财政、税务为主要应用方的大数据综合应用生态平台。平台建成以来,税务部门充分应用平台第三方信息,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开展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征管质效,在数据汇聚和数据应用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关于完善数据运用机制的建议
(一)省税务局在2018年设立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牵头负责数据运用工作。省税务局坚持数据先行的理念,着力推动数据共享化、规范化、实用化,主动融入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数据汇聚数量持续增长,数据治理效能逐步提高,数据服务有效提升,数据共享逐步推进。一是数据治理增效。定期汇总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数据质量问题,撰写质量反馈报告,发送涉及部门、分管局领导及督查督办部门,提示数据问题、类型、产生原因,提出数据治理意见建议,切实形成数据治理合力,共提出数据质量、征管流程、系统功能优化等5个方面86项建议。二是数据共享加速。“拿进来”方面,定期获取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36个部门第三方数据8.85亿余条,打通了与税务总局云平台124个数据接口,在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申请了34个数据接口,充盈了税务部门税收大数据池。“走出去”方面,建立了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在共享交换平台新上架优惠备案查询等71个数据接口,在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云上贵州多彩宝APP开通税收完税证明等4个办理类事项,发票流向查询、欠税公告等23个查询类事项。
(二)省税务局紧紧围绕“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精神要求,以我省重点税源支柱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为突破口,利用第三方“网签”数据,分析房开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收风险。加强动态监管,完善房地产业纳税人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辅导的全流程、全闭环的动态风险管理体系,探索“服务、日常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四维一体的“一户式”数智管理模式。2021年1-5月,疑点纳税人数量环比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预缴纳税遵从度不断提升。
(三)贵州税务高度重视大数据人才选拔培养,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数据运用工作团队,多人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人才库,在全国税务系统“智税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下一步,贵州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领导下,强化精诚共治,推动部门之间、第三方数据特别是涉税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努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505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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