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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开展“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为防止返贫,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省级“防贫预警监测平台”,实现防贫监测体系动态管理;2021年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2020年相比增幅7.2%,为全国最好;312个民族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居全国第一……2015年以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七年对“一法两规定”(即: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2021年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标志着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8月至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任组长,其他各位副主任和常委会秘书长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分成7个检查小组,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委托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赴9个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突出重点、紧盯问题,各方联动、形成合力,既要求17个省直部门开展自查,也首次对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个省直部门开展实地检查;既要求执法检查组直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地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也首次委托11个自治县和10个辖有民族乡的区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区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基层人大代表、村(居)民委员会和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建议。

  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情况、规划编制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人才支持情况、文化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情况、生态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制度机制保障情况等七个方面。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整改,保证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

  2021年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维亮作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的第七年,在全面总结回顾过去六年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后,严格对照“一法两规定”,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方式创新,着力打造了“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升级版。

  报告指出了今年执法检查中的很多亮点:推动三个自治州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已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发改委积极建议将“凯里-都匀”同城化发展、“贵阳-兴义”快速铁路、实施贵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等。

  在乡村振兴方面,为持续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返贫,制定了系列政策,明确各级职责和工作步骤,压实预警监测、信息录入、精准帮扶“三线”责任。以贵州扶贫云系统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省级“防贫预警监测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定期发布预警,实现防贫监测体系动态管理等。

  在特色产业方面,重点推出苗绣、贵银、蜡染等民族特色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村产业发展主引擎,都匀市、兴义市、麻江县3个县(市)入选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威宁、兴仁、长顺、麻江、龙里5个县(市)入选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重点推进黔西南“户外运动+度假康养”,加速推进黔东南“山地旅游+民族文化”、黔南“山地旅游+天文科普”的开发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共有465家A级旅游景区,其中3个民族自治州共有163家,占总数的35%等。

  在民族文化事业方面,312个民族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居全国第一。重点打造“黔酒”“黔茶”“黔绣”“黔银”“黔织”等“黔系列”民族文化品牌,深入推进“黔货出山”等。

  

  三

  今年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了取得的成绩,但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仍有不足,对“一法两规定”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特殊重要意义认识还不是很到位,有的认为“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只是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主管部门的事。配套资金减免规定等难以落实到位,一些部门由于职责分工的原因,结合实际专门针对某一民族地区进行系统性、综合性的分类施策上明显不足,各种措施之间衔接不好。具体实施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很好地处理民族地区发展与全社会共同繁荣发展的关系,没有具体的规划,存在片面追求简单和经济实用,同时也出现了传承人断档、队伍青黄不接等难题,民族特色文化消失明显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相对缓慢,竞争力较弱。

  与此同时,民族地区人才流失较为突出,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人才较为缺乏,外地人才不愿去、本地人才留不住等问题。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继续推动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交通、水利、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落成,坚持把民居、民俗、民风等文化元素整合到全域旅游发展的各个方面。在项目资金安排和各类试点上优先考虑民族地区。同时,要继续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吸引各类人才向民族地区流动,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提出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健全完善民族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实施等建议。

  立足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小康向全面现代化的过渡期,省人大常委会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为手段,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得到全国人大民委调研组的高度评价。调研组认为,“连续六年开展执法检查,已经成为具有贵州辨识度的一项硬核成果,是彰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的重要举措。”(供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 何晓芳)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0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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