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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答复代表关于规范和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公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就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敏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进行答复。

  该建议是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牵头督办,主办单位为省教育厅,会办单位分别为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答复显示,贵州已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截至目前,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

  

  积极探索,逐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

  答复显示,校外托管机构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课后托管等服务。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定或办法。按照部门职责,我省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由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涉及消防、餐饮、卫生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近年来,贵州部分地方已作了有益探索,如贵阳市2008年制定了《贵阳市社会力量办午托机构管理实施意见》、清镇市2019年印发实施了《清镇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当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进行规范。

  下一步,将根据校外托管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地方规范管理的经验做法,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行业属性、服务模式等内容,推进规范管理。

  

  协同配合,综合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工作

  根据答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贵州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原料采购、食材贮存、从业人员健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住建、消防部门针对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消防管理问题,加大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教育部门牵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有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对“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必须按设置标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落实政策,不断发挥学校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

  答复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双减”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省教育部门迅速行动,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了有关工作举措,明确学校要承担起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制定措施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从2021年9月份起,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对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同时,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截至目前,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rdjj/50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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