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防范和整治“村霸”

发布时间:2021-12-25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三审稿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草案二审稿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意见提出,对“两委”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是为了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审查中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理。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整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草案二审稿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报告制度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报告义务的处罚力度,对拒不改正的,增加规定了拘留的处罚措施。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lfdt/13414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