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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2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其他事项。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7-17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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