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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代表提案者: 罗敏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兴义市文化中心建设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1号

  主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黔西南州政府

  复文标题: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兴义市文化中心建设纳入贵州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兴义市文化中心建设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已于2021年1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并将推动“兴义市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建设纳入文化产业重大工程专栏。

  二、对于《纲要》中涉文化产业重大工程,其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由省发改委统筹安排,同时建议黔西南州尽快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并按程序申报有关经费,省发改委也将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三、根据《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挖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兴义市文化中心项目不在投向内。目前,国家已于今年3月初反馈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卷项目准备清单,兴义市文化中心未进入名单。下一步,在兴义市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卷上,省发展改革委也将予以积极指导。

  四、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解决“过渡期”建设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5号),通过预支空间规模的方式,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预支黔西南州城乡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规模1683.25公顷(25248.75亩),其中兴义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663公顷(9945亩),足够支撑兴义市文化中心项目规划用地约333.33公顷(约5000亩)需求。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成立重点(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专班,落实项目用地保障服务精细化管理,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助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支持兴义市文化中心等项目用地需求。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9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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