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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先例!广东三地协同立法保护潮剧

发布时间:2021-12-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潮汕从未像今天这样,重视潮剧的保护与传承。”从艺60多年的潮剧导演吴殿祥感叹道。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审查批准了汕头、潮州、揭阳三地的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三部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一个地方剧种,广东三个地级市开展区域协同立法,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也开创了全国在文化领域协同立法的先例。

  但这次协同立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协同立法如何“求同存异、凸显协同”,下一步如何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12月5日至7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汕潮揭三市,了解了具体情况。

  为何立法

  剧团发展举步维艰

  人才断层愈加突出

  在传统戏剧戏曲式微的大环境下,疫情让拥有580年历史的潮剧发展更加举步维艰。

  最近,吴殿祥接到了一个“很痛心”的消息:拥有几十年历史的汕头潮阳潮剧团解散了。疫情暴发后,所有的线下演出全部取消,潮剧团发不出工资,只能解散。

  民营潮剧演出院团举步维艰,国有潮剧演出剧团的日子也不好过。潮州市饶平县潮剧团副团长余御云有一肚子苦水。“疫情前,我们每年有200多场演出,现在这两年的演出加起来不过20场。”她说,演员们每个月工资只有900多元。

  同时,潮剧发展的人才断层问题愈加突出。“潮剧在走下坡路,人才只出不进,断层现象非常明显。”来自潮州市潮剧团的著名潮剧表演艺术家陈潮钦说,自己马上就要退休了,整个剧团将面临男演员“后继无人”的尴尬。

  表演形式单一、演出场所缺乏、人才流失严重、财政投入不足……多重因素叠加疫情影响,许多潮剧的经典剧目、唱腔、表演技艺面临失传风险。通过立法保护传承潮剧发展,刻不容缓。

  立法难点

  文化领域协同立法

  国内毫无经验可循

  2021年1月,在广东省人大会议期间,来自潮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余建红提出了开展潮剧保护协同立法的建议。

  “在2020年10月习总书记视察潮州,并对以潮剧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出重要指示后,我们本计划在2022年开展潮剧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说,但代表建议直接推动了这一立法进程,协同立法也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积极支持。

  汕头、潮州、揭阳同属潮州文化区域,这为三地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基础。2021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协同立法工作会,确定了“一方(潮州)起草,多方征求意见,协同确定主要制度,允许保留地方特色”工作方式。

  作为潮剧的发祥地,潮州人大常委会扛起了协同立法“牵头单位”的重任。但庄瑾瑜坦言,立法过程困难重重——其一,国内并无文化领域区域协同立法的先例,广东也是首次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毫无经验可循;其二,三地经济基础不同,潮剧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资金投入上也存在很大差距,法规制度设计难以高度统一;其三,三地立法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协调难度大;其四,三地的立法权限不同,作为设区的市,潮州、揭阳的立法权远小于拥有特区立法权的汕头。

  协同立法过程,也是三地“求同存异、凸显协同”的过程。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楚瑜表示,2021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协同立法论证会上,三地法规的名称并不统一。

  “当时,潮州的条例草案名称为《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我们建议删去‘文化’二字。”黄楚瑜认为,潮剧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去掉“文化”两字,更加聚焦潮剧保护,彰显立法的“小切口”“小快灵”。这条建议,最终也被潮州采纳。“协同立法中,我们与潮州、揭阳加强沟通,在比较借鉴中取长补短,法规内容既有协同又凸显地方特色。”她说。

  条例亮点

  结合本地发展实际

  三地条例亮点纷呈

  记者梳理三地出台的条例发现,三地法规的框架结构相似,原则性规定基本统一,如:立法目的、保护传承对象、保护原则等。但三地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和潮剧发展的实际,又各有亮点。

  《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将潮剧文化保护传承与古城旅游融合在一起,规定政府应当在古城区设立包括潮剧大戏院、潮剧茶楼、潮剧文化展示馆等市级潮剧文化主题园区,打造潮州文化名片和展示窗口。同时,将潮剧文化与传统工艺美术融合,创作以潮剧文化为题材的旅游工艺品,促进潮剧文化传播。

  《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的一个条款,引起了黄锡宏的关注。条例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经营性潮剧演出活动的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黄锡宏认为:“短期看,这项规定可以规范演出市场;长远看,可以提高潮剧院团的整体演出水平。”

  作为三地经济发展水平最好、潮剧发展最好的地市,汕头的法规干货满满。《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通过后,吴殿祥发现自己提的建议最终被采纳,并写入法律文本。

  在立法阶段,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曾到吴殿祥所工作的广东潮剧院征求意见。“当时我提出,潮剧人才的培养要符合潮剧院的发展需要。”他举例,部分潮剧从艺者从小学艺,可能就存在一些业务能力很强、文化水平偏低的特殊人才,无法进入到国有剧团,“想要的人进不来,招来的却不想要”。

  吴殿祥的提议,得到了众多潮剧专家的响应。对此,汕头市在立法中明确规定,灵活采用多种渠道、不同方式引进潮剧专业人才、聘用特殊人才,合理确定薪资报酬,特别是明确规定“对高层次人才、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或者紧缺急需人才,可以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多种形式培养和储备潮剧人才,凸显广东潮剧院、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在潮剧人才艺术培养及潮剧艺术的研究、传承、展演等方面的优势。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区域协同立法的最大亮点是三地立法机关达成共识,在九个方面建立完善潮剧保护传承区域合作机制:如在共同设立潮剧艺术节、建立区域名家收徒传艺机制、协作开展区域潮剧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

  贯彻实施

  合力推动法规早日落地

  期望三市继续协同立法

  “立法只是迈出了潮剧保护传承的第一步。” 吴殿祥说,很多法律条文都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予以落实,“期待相关部门早日出台细则,真正将法规落到实处”。

  据悉,三地的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同步施行。

  “目前,我们正在准备条例的宣讲工作。”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传胜介绍,根据潮州的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潮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我们计划2022年就听取政府关于潮剧保护传承的专项工作报告”。

  此外,条例中明确规定,三地应当加强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区域潮剧保护传承水平。三地立法机关也都明确提出,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政府部门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条例落地。

  但目前,三地立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对此,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表示:“希望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对三地立法机关的指导,通过协调三地同步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促进潮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希望三地建立协同立法的工作机制,推动协同立法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庄瑾瑜认为, 本次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三市协同立法工作顺利完成,为广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积累了经验,也为地方立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汕潮揭三市文化相近、辖区相接,期待三市未来可以继续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领域,继续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以立法引领三市同城化发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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