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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突出农村规模化供水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人民网福州12月1日电 近日,水利部召开全国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视频会议。会上播放了福建坚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工作专题片,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黄明聪汇报和交流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成效及经验。

  近年来,福建省按照“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思路,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高位推动的保障机制。全省有任务的73个县(市、区)均已完成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查,47个县(市、区)已组建一家实施主体,38个县(市、区)已开工建设相关项目。

  在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方面,目前,福建省已完成投资98亿元,建成农村规模化水厂48个,在建64个,其中50多个日供水能力达到万吨,铺设管网1.2万多公里,供水服务覆盖人口680多万人。

  福建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积极探索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突出六个创新——

  一是因地制宜,突出规划标准创新。根据“八山一水一分田”省情,因地制宜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规划导则》,把规模化供水覆盖率作为关键控制目标,沿海、丘陵、山区区别对待,分别达到90%、85%、80%,辅以小型供水工程,实现全域覆盖,构建了“一网多县”“一县一网”城乡供水新格局,全省规划总投资714亿元。

  二是统建统管,突出实施主体创新。采取以设区市或县为单元,引导有实力的国有企业运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国企以控股、参股等方式与市、县合作,组建统投统建统管“三位一体”的实施主体。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已签约29个县(市、区);莆田水务集团承担全域城乡供水建设运营;德化、南安、永安等地依托当地城投企业组建实施主体。

  三是两手发力,突出融资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市县为单元打捆城乡供水项目,创新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形成“政府投入项目资本金30%、专项债券和银行贷款70%”的融资机制。2019年以来,福建省级统筹财政预算和一般债已安排18亿元,到位地方政府债券26.34亿元,使用银行贷款29.7亿元。泰宁、延平、南安、永安、清流等县(市、区)到位地方政府债券均超过1亿元。

  四是成片推进,突出规模供水创新。以水库、引调水等可靠水源为保障,连片推进规模化供水。如福清市以闽江调水、东张大型水库为主要水源,建成龙田规模化水厂,供水覆盖龙高半岛7个乡镇158个村55万人。德化县以彭村水库为水源,通过管网延伸,实现城区和周边6个乡镇连片供水,服务28万人,约占全县的80%。莆田市以金钟、东圳、外度等大中型水库形成“三水源服务三湾区”的城乡供水新格局。

  五是提升服务,突出运营维养创新。突出以企业化管理、专业化运营,积极构建“建所到乡、运维到村、服务到户”的三级管护机制,提升专业运维能力和水平,推动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建立合理的水价调整机制,落实供水工程运行经费财政补贴方案,20个县(市、区)已完成水价改革,16个县(市、区)出台水价补贴方案,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六是平稳交接,突出资产整合创新。资产整合和人员安置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不可回避的实际问题。福建省各市县通过划拨或控股、兼并或收购、关闭、置换等方式分类整合,妥善处理企业产权债务和人员安置,确保接管原有水厂供水业务及经营管理不断档。如莆田市采取先托管后整合,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福建省水投集团合作的县(市、区),采取一元租赁模式,年租金按1元先租赁,再进行清产核资,妥善安置在岗在册员工,实现资产和人员平稳过渡。

  福建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建省水利厅将针对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研究新举措、善用新方法,坚定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方向,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攻坚克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推动福建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3-17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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