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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预算审查监督 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本届以来,浙江省苍南县人大常委会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监督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具体做法

  突出审查重点,坚持精准监督。一是强化对重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将所有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前,由预算工委牵头组织人大委办和专家进行研究,根据部门资金、涉及民生、对应人大委办等因素对比,每年选择 10个重点审查部门进行预先审查,并作为次年的决算重点审查部门。二是强化对重大民生专项的审计监督。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事项及政策跟踪,每年年末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具体项目的意见建议,要求审计部门纳入下一年度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项目,近些年建议的教育发展、社保医疗等专项审计,在查处力度、引起反响、挽回损失、后继整改和制度机制建议方面效果明显。三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专题监督。在县财政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代表群众关心关注的一至两个民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专题监督,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座谈交流、中介评估等形式,及时准确地了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专项资金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每年听取全县资金运作形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等报告,依法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督促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制度,防范债务风险。五是开展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听取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切实解决企业经营管理问题,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运营、不流失。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审查水平。一是加大部门预决算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审查资料收集、专家和人大委办双轨审查、审查意见双向反馈、重点审查部门常委会票决等工作机制,开展县级所有部门预决算实质性审查。二是组织专题调研和询问活动。以问题为导向,以资金绩效为重点,加强部门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监督。在部门预算、决算审查时,结合审查需要和“同级审”情况,约谈部分列为重点或专家审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充分听取和了解相关具体内容、依据标准以及解释说明,提出意见建议,交财政和预算部门研究处理,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完善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机制。依法开展全县预算执行、调整、决算等常态监督工作,严格审查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合法性、充分性、合理性,逐条审核预算调整项目内容,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强化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一是重视审计整改情况落实监督。对每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完善每年听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对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二是重视信息平台联网监督。通过苍南人大 WO监督互动手机微信平台,将县级预算和部门预决算审查材料在监督平台上对外公开,让与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查看预决算草案。三是重视监督结果运用。督促县政府做好人大、审计监督成果的转化,县政府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审查意见与审计建议和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财政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参考依据。

  

  几点建议

  当前,县级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精准,人大审查监督的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在以下几方面重点发力。

  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一是前移初审关口。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要结合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等,通过预算评审、预算听证等方式,对有关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专题审议,提前介入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编制,确保审查意见质量。二是突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查。探索对部门预算、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单独审查、批准,安排时间由各代表团开展一对一或一对二的专题审议,建立健全预算票决制,研究人大代表集体审查意见吸收进预算草案的实现方式,推进实质性审查。三是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充分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中重大支出变化的审查,彰显预算的法定约束;开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支出预算和政策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工作,加强部门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查监督,积极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政府和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四是深化审查内容。除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外,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绩效、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的科学性,以及政府债务、上下级移转支付等资金情况,推动审查向纵深发展。五是强化预算决算决议审议意见跟踪问效。人大通过听取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和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了解政府及财政部门落实预算决算的工作安排情况,跟踪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预算决算决议的研究办理情况,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的贯彻落实。

  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一是借助人大委办力量。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理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与预算工委职能关系,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和预算审查工作机构牵头组织作用。同时通过各专工委对对口联系的单位开展预算审查,结合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开展调查研究,发挥人大专工委的专业特点和优势。二是借助外部专家力量。通过聘请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和财经相关专家学者,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弥补人大力量不足、不够专业的问题。三是借助人大代表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审查主体作用,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参与,探索从年前预算编制到年中预算执行再到次年决算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机制,提高代表审查能力。

  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快建立与财政部门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充实联网信息,完善系统的查询、预警、分析、服务功能,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总量和结构动态分析,剖析预算执行效果和可能存在的偏差,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逐步实现人大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公安、住建、民政等部门的联网,加大信息采集比对和大数据分析,强化共性资金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功能,解决资金交叉安排问题,防范资金重复安排或补助。充分利用预算联网平台,加强对预算的日常性监督,全面了解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破解人大与财政部门之间预算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提升审查监督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49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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