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1年11月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问题。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重点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采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强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做出规定。
为确保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本市依法有序平稳实施,常委会及时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审议项目。教科文卫办公室与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组成起草工作组,通过座谈会、研讨会、风险评估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基本成熟后,教科文卫办公室再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人口专家、法律专家、企业代表、基层卫生健康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及时对条例进行修改是贯彻中央决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回应社会关切、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市政府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重点围绕调整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采取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强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独生子女父母保障措施、取消限制生育措施四方面进行了修改,符合中央精神和本市实际,提出的措施具体可行,内容较为成熟。
同时,为保证条例规定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是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妥善处理新老政策衔接,既要为广大有生育意愿的群众创造积极、宽松、方便的生育环境,也要注重完善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独生子女父母的关怀、帮扶和保障;二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对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本市人口监测,研判人口变化形势,及时评估法规政策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推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
以上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zt/2021bjsswjrdcwhdsswchy/hywj/202111/t20211125_2545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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