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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国界法:为国界工作提供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导读: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陆地国界法的出台,为国界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有利于确保构建系统完备、权责匹配、上下协调、科学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切实推进陆地国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

  10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9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约2.2万公里的陆地国界线,9个边境省、区与14个陆地邻国接壤……我国疆界长、邻国多,与10个陆地邻国签署了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围绕边界事务、口岸、执法、跨境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有效保障了依法管边控边。但为统筹规范国界工作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法律责任,1999年至今累计有340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提出15件关于制定陆地国(边)界法的议案和建议,有关方面和边境省、区也持续推动立法进程,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陆地国界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制定陆地国界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重要领域立法要求的切实举措。陆地国界法是我国在国土安全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基本完成。一个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要素完整、运转高效的国界和边境管理格局已经初步确立,这些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需要在立法中予以体现和确认。”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高金鹭介绍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国界防卫和管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陆地国界法的出台,是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的需要,也是构建统一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的需要。

  7章62条,为国界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

  “陆地国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队的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以及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和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介绍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边疆治理摆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提出“治国必先治边”的重大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快边疆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兴边富民的政策文件。

  陆地国界法对此作了不少规定。比如,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边防建设,支持边境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提高边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边境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我国边民在边境生产生活,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防建设与边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国际合作方面规定“国家提升沿边对外开放便利化水平,优化边境地区营商环境”,明确可以与陆地邻国协商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与陆地邻国相应行政区域开展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陆地国界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引领立法工作,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国界工作领域基本法的定位,突出加强体系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力求使陆地国界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1/12f4e7283617438a9df09670325ba2f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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