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滨州立法实践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努力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滨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推出了一批在全省和全国具有首创精神的工作举措,打造了地方人大工作的滨州模式、滨州样板。在立法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实施了“法规制定‘双组长’制”“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机制”设立地方立法研究院”等一系列创新做法,交出了“6年15法”的成绩单,形成了《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立法成果,为滨州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项目来自民意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之所以能把法规立到群众心坎上,源于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对群众诉求的深入了解。得益于在全市建设的全覆盖乡镇(街道)92个中心联络站和499个社区(村居)、企业代表联络站;得益于通过探索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网络舆情、人大信访等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得益于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黄河社区、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滨城区人大常委会和博兴县锦秋街道办事处等处建立的地方立法联系点。
人大代表是一座桥,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万千群众。为了解群众在立法等方面的诉求,2020年,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代表集中进站听民声”活动,市县镇领导干部中的人大代表带头进站,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进站6600余人次,接待群众近4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300余件,不仅收集到了群众对立法方面的建议,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操心揪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并实现代表进站听民声的常态化、制度化。
如今,在滨州市,代表接待站已经成为人大代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和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网络舆情、人大信访等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对这几个渠道汇总的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析,为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参考。供热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因为供热温度、新小区不供暖等问题,一段时间内,市民对供热管理进行规范的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等问题也是群众一度反映的热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尤其突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开展流程再造、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如何让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跑出“加速度”。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还有物业管理、广场舞扰民、犬只伤人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由于没有翔实的法规条款可循,群众往往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有的甚至意见较大。了解到这些情况,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即知即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立即针对这些问题开展相关立法。
立法过程尊重民意
市主城区犬只数量已达两万余只,因犬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个问题怎么破?广场舞影响他人生活、学习这个难题怎么解?物业收费非常积极,服务质量却很差,如何改?群众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是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如何跑出“加速度”?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与有关部门研讨立法决策和创设工作制度时,及时提出了群众反映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为使群众更便捷地参与立法工作,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市人大组织相关人员到立法联系点召开村居干部、群众代表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征求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说。
在开展《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时,为了解群众最希望倡导和最反感的行为,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文明办一起,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讨论、听取市民意见。通过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谈”活动和社会调查,梳理出“群众最反感的20种不文明行为”“8大交通陋习”“7大交通好习惯”等群众认为需要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和需要大力倡导的文明行为。禁止在居民生活区饲养烈性犬,禁止携带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广场舞等内容被写入了《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民意真正“跃然于纸上”,体现在法规之中。条例颁布实施后,一些群众反感的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和舒适度明显提高。
为实现民主立法,在开展供热条例立法时,立法调研组分别深入供热企业、街道、社区等开展广泛调研,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科学立法,委托第三方对鑫诚热力供热的13个小区133个换热站的数据进行了科学分析,得出了“小区入住用热率在48%- 52%是供热企业成本盈亏临界范围”的结论。经过广泛争取意见,最终在条例中明确规定,热用户达到48%以上,供热企业应当供热。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供热方面的诸多难题迎刃而解。
立法成果人民共享
在充分调研吸收群众建议和智慧的基础上,滨州市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设区的市并联审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通过组织成效推演,实行并联审批后,填写要素数量由2114个减到1213个,缩减比例42.6%;申报材料由564个减(免)到186个,缩减比例67%;审批环节由12个压减至4个,审批时限由145天压减至35天,压减79.31%,群众拍手叫好。”滨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说。
自2015年12月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从法规立项到立法调研,从草案征求意见到最后表决通过,全方位征求意见,全过程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强化主导作用,突出‘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聚焦社会反响强烈,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痛点,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坚持急用先行,突出‘小快灵’,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力求通过立法使问题得到破解。”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说。为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使地方性法规落地,发挥最大作用,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首创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机制,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开展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找准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等方面的短板,提出改进建议;对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滨州市供热条例、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燃放烟花爆竹、养犬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条款落地实施,破解群众难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滨州市在立法实践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可拷贝、可复制的滨州经验、滨州模式,不仅让群众拍手称赞,而且在全国人大系统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经验做法还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动态》刊发推广。2021年 11月 11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山东省滨州市人大:让民意体现在法规之中》,介绍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法规立项到立法调研,从草案征求意见到最后表决通过,全方位征求意见,让民意“跃然于纸上”,体现在法规之中等方面工作的经验做法,并专访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tszs/491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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