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大:助力养老事业 绘就最美夕阳
新余市60岁以上老年人20.9万,占总人口的17.6%,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的特点。怎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打出监督“组合拳”,破解养老服务的痛点和难点。
调研,掌握总体情况
为全面了解该市养老服务工作总体情况,2020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视察了福海颐养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介桥村颐养之家和分宜县社会福利院,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区)政府和民政、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调研发现的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融合建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落实。
督办,解决实际问题
为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202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采取现场察看、电话督办等形式,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不断倡导人文关怀精神,增加优质养老供给,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等十一个部门印发了《新余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医疗资源向养老机构和社区下沉,进一步提升老年人长期护理、慢病管理、康复医疗、健康教育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让老年人感受“夕阳无限好”。
立法,绘就最美夕阳
为推进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颐养之家条例地方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国根高度重视,率队开展集中立法调研,并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养老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区代表、群众的意见。2021年5月新余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余市颐养之家条例》,6月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为完善养老服务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美夕阳”的温馨画卷正在渝钤大地徐徐绘就。 (供稿:新余市人大社会委)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1/11/15/0194508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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