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动态 > 正文

福建:强化监管,让村集体经济“强筋健骨”

发布时间:2021-11-2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8亩集体土地,签订了长达60年的租用合同,每年租金仅1.2万元……一份合同期限超法律规定、租金偏低的“问题合同”,引起了闽侯县青口镇农村集体“三资”检查组的注意。

  原来,这是该镇升旗村与某公司于1998年签订的租用地合同。经重新协商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承包期缩短为20年,租金调整为第一年5万元,此后逐年增加。整改后,村集体可增加租金收入99.75万元。

  村(社区)“三资”属于集体所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今年4月,“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被列为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项目。省农业农村厅作为牵头单位,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建立“双台账”工作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点评,全面部署开展“点题整治”。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开展清单化、“点对点”监督,推动整治责任落实到位。

  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找准问题是关键。省农业农村厅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和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出《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线索。充分应用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核查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甄别集体“三资”使用现状,做到问题排查行政村全覆盖、不遗漏。

  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需要强化力度、加快速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对排查、核查发现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立行立改。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不详实、反馈不及时、整改不落实的地方,省农业农村厅发专函督办,切实维护好群众和集体利益。

  为了让村集体“三资”监管更加规范、透明,福建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创新方式,强化监管。10月14日,“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上线试运行,将对接闽政通App,方便群众实时监督、举报留言。此外,还创新村级财务公开方式,试点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公开纳入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让群众实时在线查询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状况。

  截至10月底,全省共核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29504份,涉及合同金额229.54亿元;发现问题13343件,已完成整改11401件,收回资金、资产12413.1万元,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5798.5亩,新增加租金收入2312.3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7304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