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立法,让全民体魄强健起来
“中小学校学生住宿期间和特殊教育学校外,本市公办学校应当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和教学日的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2021年10月25日,提交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的《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草案)》,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
2021年11月1日,冬意渐浓,但抵挡不住市民们高涨的排队热情,贵阳市观山湖区华润国际小学的校门上,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须知一经张贴,就迅速引来了100多个家庭300余人的报名热潮,引得周边群众纷纷围观、奔走相告。“太好啦,以前我们运动只能在小区楼下,场地小放不开,孩子也不热衷。今年年底前,观山湖区的22所学校体育场地陆续开放,以后不仅孩子们有锻炼的地方,我也可以回归校园,在篮球场出出汗、健健身,还能增加我们的亲子时光,孩子开心我们也开心!”随着贵阳市建设“一圈两场三改”工作的稳步实施和推进全民健身立法工作的开展,2021年11月11日,贵阳市宣布符合条件的学校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实现校园健身场地资源共享,这样的民生好事令贵阳市老百姓连连拍手叫好。
调研与倾听——广泛收集“原汁原味”声音
贵阳市实验小学体育场地开放第一天,“小小球员”们正在足球场上进行训练。贵阳人大供图
在全民健身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新冠疫情进一步使健身成为“刚需”,通过运动塑造“野蛮”体魄成为大家共同的选择。全民健身的热潮迅速掀起,去哪儿健身、如何科学健身,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焦点。
2021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修订草案)立法调研,不仅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紧紧围绕贵州“强省会”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城市“一圈两场三改”建设,聚焦“强民生”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决策部署的有力推进。
多投入1元钱到全民健身上,可能就会节约7-8元的医疗费用。解决疾病的源头、提高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全民健身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扎实调研,广泛征集意见,找准制约贵阳市全民健身发展的症结,通过立法开对“药方”。
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先后深入6个区县,实地走访了11个健身场地,多次与相关部门、部分街道办事处、从业人员、市民代表座谈交流。
“截至2020年底,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有1.65平方米,与需实现的目标还相差0.65平方米。”
“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不及20%,与国家标准50%还有较大差距。”
“截至2020年底,全市符合条件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仅有47所,仅占5%。”
随着调研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不断浮出水面的同时,还充斥着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与博弈。
其中,关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问题尤为明显。学生的安全如何保障,校园设施谁来维护,是免费还是收费,开放一小时还是两小时,是否会影响学生的延时教学等问题接踵而至......
“我们观山湖会展城第二中学是最早实施场地开放的学校之一,学校开放确实能弥补体育场地的不足,方便周边群众健身锻炼,但由于周边群众素质参差不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设施、穿高跟鞋踩踏塑胶跑道等情况也屡见不鲜。老师不仅要轮流值班,学校维护成本谁来出,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困难。”
面对重重困难和问题,面对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身需求,面对时代的呼唤和百姓的期盼,重新制定一部符合全民健身工作实际、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健身小法”就显得十分必要,且相当紧迫。
“小切口”与“深挖掘”——小快灵也能解决大问题
怎么样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好执行、真管用”?如何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和针对性?如何以“小切口”的立法思路,聚焦突出问题靶向更集中?以“小快灵”解决大问题,抓住“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的立法思路,随着调研深入逐步清晰并形成共识,一部只有17条内容的《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修订草案破壳而出。法规篇幅不长,但条条都是“干货”。
过去的地方性法规,几乎都偏向于制定立法结构完整、调整内容广泛的“大块头”。在此次立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找到问题“面”,更要深挖问题背后的问题,真正找准症结“切口”,找出破解之道。针对贵阳市政府职能部门职责不清、体育场地设施不足、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不够、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滞后等具体问题,上位法虽有涉及,但却规定得十分宏观,操作性不强,还需要立足具体问题,精准设立体制机制、科学设计制度措施,有效解决和预防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阻碍、空白、争议等“顽疾”。因此不再单纯追求立法体例的完整性,以解决眼下迫切问题为目标,选取小切口,针对具体问题有几条立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的“小快灵”立法,则更好操作且符合实际。
其实,这次为法规“瘦身”,不仅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全国人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要求的一次尝试,更是立足贵阳全民健身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健身的迫切需求。加快立法速度,提升立法效果,用“贴民心”“聚民意”的民生小法,体现了力求为群众打造好“十五分钟健身圈”的决心。
博弈与妥协——法规是为民“让”出来的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这个道理其实早已深入人心。但全民健身不光是体育部门一家的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在立法过程中,每个部门基于不同工作职责和出发点,常常产生不同的利益诉求,一条法规甚至一个数值常常要经历一次次的“争论”和“争吵”。
初审阶段,为了实现立法目的、平衡各方利益需求,立法工作组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深入基层广泛听取部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群众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还专程赴北京召开研讨会,征求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休闲学院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通过向上争取、向下倾听、横向协调,寻求民意最大公约数,找准立法的平衡点,在立法实践中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同时,在一次次的“争吵”中,却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退让与理解。而这份“让步”,正是基于解决群众健身需求,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个共同的宗旨和使命,才让这短短17条的法规充满希望与温暖。
——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从规划建设的源头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以户数、人数为界线,明确新建居住区健身场地的配建标准。
——明确并细化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条件、开放时间、开放保障。
——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对不同建设主体管理维护全民健身设施的责任予以厘清。
——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志愿服务范畴、明确建设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的规定......
一字一句,都饱含着立法者在“争”与“让”之间博弈的智慧,都闪耀着所有立法参与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熠熠光芒,都蕴含着让群众“能健身、会健身”的满满希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立法要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的立法工作实践,是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让各方参与“小切口”立法全过程的生动诠释,是激荡“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生动乐章,相信不久的将来,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上,我们必将会花繁叶茂、硕果满枝。(作者单位:贵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1/u1ai240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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