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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东在全区地厅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会上强调

发布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近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区地厅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出席会议并作辅导报告。

  王卫东指出,监察法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刻认识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最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是公权力行使的制度笼子,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思维,筑牢拒腐堤坝,带头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表率,共同守护西藏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王卫东强调,广大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要坚持秉公用权,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把权力当作责任,尽心尽力用手中权力为党干事、为民谋利。要坚持廉洁用权,不断固本培元、涵养正气,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gzkx/4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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