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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国有资产首次亮家底 摸清国土资源数据做实做细耕地保护

发布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全面介绍国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矿产、海洋、野生动植物资源等11个类别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第一次亮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家底。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围绕该专项报告组织集体采访。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接受采访时表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汇集2.95亿个图斑,成果已在此次专项报告中使用。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国有土地总面积52333.8万公顷,其中包括:全国国有建设用地1760.6万公顷、耕地1957.2万公顷、园地238.7万公顷、林地11284.1万公顷、草地19733.4万公顷、湿地2182.7万公顷。

  廖永林介绍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表明,守住了国家确定的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并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2020年18.65亿亩耕地保有量任务,但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程序性、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各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耕地的问题7371个,涉及耕地70.47万亩。一些地方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落实上尚不到位。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连续4年组织开展占补平衡的核查,涉及补充耕地项目15.8万个,查出存在问题的比例平均占5.2%。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如何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廖永林表示,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落地落图原则,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加快探索建立田长制。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

  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将对过去空缺现在又急需的规则进行补充,对过去规则中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求进行细化,还将对过去一些不适用、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条文进行修正,通过补充、细化和修正确保各项相关法律规定更加科学、简明、可操作。

  严格用途管制,强化执法监督。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现行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农产品生产,且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廖永林强调这些规定要严格认真执行。还要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方面完善操作管理规定,也就是既要管“非农化”,也要管“非粮化”问题。

  加强耕地变化监督。将充分利用遥感和其他信息技术手段,在原来年度土地利用变化调查制度基础上,围绕真实反映耕地上利用情况变化,通过每半年一轮次的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较真碰硬,毫不手软,严肃查处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rd.gd.cn/xwdt/202111/t20211111_185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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