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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大“四个着力”助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近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专项监督,以“四个着力”加快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着力构建全面绩效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将“提质增效”作为首要任务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之中,推动预算管理各责任主体牢固树立全面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和深化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具体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发挥绩效目标的统领作用。坚持效果导向,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核心问题的研究,针对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优化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是着力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对象的梳理和合理分类,科学界定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的适用范围与边界,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编制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要以衡量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为主线,突出质量和效益指标设置,对一些体现绩效目标的核心指标应增加权重或一票否决,保证绩效评价管理有利于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优化配置。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标准制定的可行性论证,因地制宜制定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提高绩效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着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事前绩效评估,全面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项目库入库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健全事中绩效运行监管,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和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及时督促纠正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退出或调整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健全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范围和责任要求,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成果的抽查、评比,强化质量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机制。

  四是着力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部门内部及预算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考核,压实相关方主体责任,加快形成绩效管理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重点加强对财政政策、政府产业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项目的绩效管理,不断拓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领域。加强绩效管理的数字化改革,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和绩效运行自动监控,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应用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1/t20211108_92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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