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全国工作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日介绍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有关情况,表示将做好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做好专项报告工作,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基础上,认真编制专项报告,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11个类别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在报告中全景呈现。

  对于近年来时有发生的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将会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

  廖永林: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通过每半年一轮次的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较真碰硬。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室主任张永志介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永志:要研究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纳入报告的范围,增加动态数据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动情况。还要加强自然资源负债的研究,增加负债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口径报表体系等。

  张永志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张永志:在报告审议之后还要做好整改落实和向常委会报告的工作。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并将整改和问责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在6个月之内向常委会进行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jrd.gov.cn/web/news/npcwindow-detail.html?nid=6855&cn=npccountry&li=y&tb=news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