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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大制定实施意见勾画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路线图

发布时间:2021-11-0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中央人大作会议召开后,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践,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制定《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系统化、规范化勾画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路线图,更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地落细落实。

  依法履职行权走实一步。《实施意见》就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扎实履行法定职权作了细化规定,一是确保党的领导更坚实。如规定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基础,既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又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上报市委同意后依法组织实施;推动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议表决、跟踪督办的工作流程,保证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二是推进依法规范更扎实。如在切实做好依法公开工作中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公开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公开路径,形成日常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履职程序公开的良好格局。三是力促民意基础更厚实。如规定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广泛发动代表献计献策,筑牢民意基础;在建立全过程立体监督制度中规定积极推进数字赋能监督工作,从监督议题的确定、监督活动的开展,到监督实效的评价、监督结果的处置,构建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更好回应社会关切。

  打造特色品牌走深一步。就擦亮实践中形成的特色工作品牌,《实施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的方向。一是深化机制。如就深化拓展“五星级”代表联络站功能,要求进一步健全联络机制,实现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活动规范化常态化,有序组织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负责人进站开展主题接待,构建“实体+网上+掌上”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把联络站找造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制度化渠道、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化渠道、人大深化“三服务”的重要制度化平台。二是深化内容。如就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制度,要求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加强联系点资源整合利用,推动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延伸。三是深化成效。如对于代表寻访过程发现的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提出由相关专委会组织进一步调研,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视情向市委报告或向政府提出建议,推动完善由“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就代表问政会中对代表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视情作出审议意见或决议决定,强化问政刚性。

  坚持探索创新走先一步。《实施意见》对探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创新举措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积极探索听证会制度。在完善立法听证会制度的同时,加快推进在监督领域特别是预算审查工作中建立听证会制度,探索在重大事项决定、备案审查等工作中引入听证会制度,加强全链条程序设计,增强群众和社会各方的参与实效。二是重点探索人大协商制度。就人大协商的启动和联动、人大协商的议题设置和主题遴选、人大协商的程序安排和过程终结、人大协商的回应反馈和评估激励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规范人大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三是全面探索人大代表“亮身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亮”的要求,拓宽“联”的范围,健全“办”的机制,推动代表履职全天候走进群众的视野,把代表与人民物理距离近的“天然优势”转化为与群众心心相印的“实践优势”。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1/t20211103_92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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