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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用好“123”审查监督法 提升财政预决算科学性

发布时间:2021-10-3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近年来,瑞安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展审查渠道、延伸审查监督触角,通过用好“123”审查监督方法,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成效。

  围绕“一条主线”。常委会改变以往单一的预算编制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这条主线”延伸,将审查监督重点向前端拓展,从源头上消除不合理预算,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仅关注钱怎么分,更关注钱怎么用;不仅关注钱怎么用,更关注钱的合法性、合规性;不仅关注钱的投向,更关注钱的投效。如出台《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加强对利用政府性资金且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聚焦“两个重点”。常委会紧紧抓住“管好钱、用好钱”这个“牛鼻子”,突出“两个重点”,确保监督实效。一是突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结合每年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政策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如开展产业政策资金绩效专项监督,促使财政部门率全省之先开展产业政策绩效评价,建立产业政策“三必评”制度,严格执行无绩效目标不核算、达不到支出进度的预算单位按比例压减下年度预算盘子等相关规定。二是突出重大项目监督。财经委每年年底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及预算审查专家、人大代表对次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及重大民生项目进行逐一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并明确投资项目年中需要增加的和项目投资概算调整超过总投资额百分之十的情况都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发挥“三个作用”。常委会针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专业性强、人才缺乏及监督要求高的特点,凝聚多方力量,充分发挥三个作用,切实增强审查监督功效。一是发挥代表、专家作用。政府财政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讨论前,财经委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梳理汇总代表、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合理的建议转交财政部门,督促其根据代表和专家的意见予以调整完善。二是发挥听证作用。常委会每年对10个列入重点审查的市级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选择2-3个部门进行公开听证,并不断完善优化听证方案,建立“一线调研+分组审查+集中听证”多层次多角度的部门预算审查新模式,在全市范围起到很好的借鉴和示范效应。三是发挥“同级审”作用。财经委注重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对接,在审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开展“同级审”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审计重点聚焦在财政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管理等方面。同时,紧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督促建立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10/t20211029_92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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