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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以“三个聚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1-10-3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 10月 13日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三个聚焦”,从立法之效、监督之质、代表之行三个方面出发,以高质量履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落实,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

  聚焦民智民力

  让立法汇集民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始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始于立法工作。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地方立法权时,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些政策性、现实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讨论,审慎决策。如 2021年 10月 1日正式施行的《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2020年 6月 9日,对全市湿地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立法调研及视察活动,在制定方案、规划计划方面广泛凝聚共识,召集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部门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湿地生态保护协会、专家学者、湿地负责人的意见,围绕湿地保护范围、责任主体、保护规划、湿地名录、管理监测、罚则等内容不断进行专题研讨,吸纳多方意见,反复论证,力求每一条法规均可行有效、便于执行。

  2021年 9月3日,一场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新闻发布会在南湖湿地公园举行。映着湖水的烟波浩渺,呼和浩特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市直机关负责同志共同为《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努力。《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全市自然生态系统领域的立法空白,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作为呼和浩特市制定出台的首部湿地保护条例,在立法过程中大量征集群众意见,本着“制定几条,管用几条”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精细施策,真正让法律务实管用。从此,呼和浩特市开启了用法治力量保护“城市之肺”的时代,全市 368块湿地有法可依。

  该件法规是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拓展民主立法渠道、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理念,在提升社会力量立法参与度,扩大法规知晓面和认知度,补齐社会重要法律制度短板等方面聚焦民智民力,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监督、宣传等各个环节广泛汇聚共识,深入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门更大”“路更宽”,切口“小而更精”,形式“快而更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不断拓宽民主覆盖面。下一步工作中,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工作规划和 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方案》,征集 2022年立法计划和 2022年至 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

  聚焦民需民盼

  让监督关乎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中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是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路上的必修课。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承担“牵头把总”责任,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一追到底”的工作作风开展持续、精准监督。

  “拉运待宰牛羊的车辆怎么没有运输登记记录?”“这些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哪?”“卫生监督所派驻的协检员为什么不在岗?”这是凌晨时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对全市最大的两家定点屠宰企业检验检疫情况进行突击暗访时的现场对话。通过“明察暗访、问题清单、跟踪问效”的立体监督方式,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占全市鲜肉市场份额80%以上的两家定点屠宰企业分别投入 300余万元和 90余万元,进行升级改造,发现的多个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 2013年到 2020年,连续 8年的跟踪监督有力促进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让人大监督掷地有声,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看到了更多人大监督领域中最真实的情况,掌握了更多第一手信息,使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民生领域的监督持续有效。同时,深化专题询问成效,抓好审议意见督办与落实,在代表建议落实、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满意度测评等方面严格把关、敢于较真,建立和完善具有操作性的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频发或整顿迟缓、拖而不决的单位,进行“一对一”督导,推动整改。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在监督中延伸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得更广泛、更充分。

  聚焦民愿民声

  让代表工作饱含民情

  人大代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力军。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代表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民愿民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代表们的心头事。如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怎样真正为企业提供便利,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新城区代表团 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首府营商环境的议案》被确定为重点议案,让代表们关心的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的解决有了保障。此后,推荐部分市人大代表成为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并组织成立民营企业人大代表之家,专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工作小组,深入了解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迈向新台阶。

  按照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的工作思路,市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代表联系点建设、利用“能人代表”等方面持续发力。如以“双联系”工作制度为抓手,增强联系代表的计划性、协调性,把全市的“人大代表之家”建成法律法规“宣传站”、代表履职“保障站”、民情民意“收集站”。根据各“人大代表之家”所在辖区的人大代表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受理、转交、办理、反馈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接待受理事项第一责任人,形成问题解决长效化机制。加强市、旗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人大联动,组织全国、自治区、市、旗县区、乡镇五级代表进“家”“站”“点”学习、交流,密切各级代表之间的联系,以平台为纽带推动代表坐下来、走出去。同时,充分利用“能人代表”,让代表特长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增强代表专业履职方向感,把联系群众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变解决“有没有”的问题为解决“好不好”的问题,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过程中,更体现在解决问题的成效上。

  (信息来源:人民代表报)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354722294335759&strColId=5dd7d16ab53b452ab41e04b472f273dd&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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