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道真自治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了较大成效,全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保障 “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 年在全县组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治道真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素养,以高质量普法助推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县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 “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提高民法典普法质量,阐释好民法典基本理念、重要意义和鲜明特色;继续把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道真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宣传力度,促进地方性法规更好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二、服务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聚焦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平安道真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巩固,切实保障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标。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依法治校、依法治企,营造全社会拥护和信仰法律,自觉通过法律思维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法治环境。强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活动,助力帮扶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利用重大纪念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面,结合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民族法治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宣传和传承,将民族法治文化融入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建设中。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多措并举,深层次多领域推进全面依法治理。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指导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和大数据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本地主流媒体要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建立普法作品创作激励机制,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抓好 “关键少数”的普法工作,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 “重中之重”。 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规范化。 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针对村(社区) “两委”干部、基层群众、外出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留守儿童、失独家庭、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流动人口等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法治观念。 强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法治教育,提升宗教领域法治意识。
四、强化责任,推动全面依法治县迈上新台阶。要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科学设置普法成效评价标准,促使各乡(镇)、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保障普法经费投入适应普法工作发展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并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sxrd/48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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